|
|
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
从5月16日起,《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在政府官方网站征集市民意见,明确指出该《条例》一旦实施,在北京市实行了12年的老禁放令将被废止:除夕到正月十五,全市均可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可以想象,因为首都的“榜样效应”,全国各大城市均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调整自己的“禁放令”,2006年的春节,将不再会是静悄悄的,而将恢复往日热闹的景象。
而坦白地说,12年前的禁放让我很不爽,不就是放个炮,有必要管那么严吗?但更坦白地说,12年后的这次解禁,却让我更不爽。这不是因为我已适应并喜欢上了静悄悄的春节,也不是怨我们的政策没有连续性。事实上,今天的解禁在某种程度上是顺应民意的明智之举,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一个欢庆方式,一个习惯,它背后还有我们积淀了千百年的文化传统。
我不爽是因为北京的这次解禁跟当年的禁放一样,考虑不够周全。禁放时,烟花爆竹几乎被说成是一种陋习,百害而无一利。而现在说解禁就准备解禁,难道它的危害就不存在或可以不予考虑了吗?
而如果危害确实存在,调整政策时就应考虑相关的配套措施,以便在还市民以乐趣的同时,又不至于威胁祥和。
事实上,烟花爆竹中容易造成上述危害的并不包括一般的烟花和鞭炮,而是诸如“二踢脚”等一些“危险品种”。既然北京市的解禁可能引发全国的解禁,它就应考虑在《条例》中禁止这些“危险品种”的销售,并提请国家有关部门注意,从源头上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销售渠道,禁止此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或出台相应标准,将此类产品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但是,《条例》中并没有对烟花爆竹的品种加以限制的内容。
北京市的这个《条例》到目前为止还只是草案,既然是草案,也就还有调整的余地。现在离春节还有较长的时间,但愿有关方面在政策的制定上能够更谨慎一些,为其他城市做好榜样。
高立学(河南编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