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新京报》刊发评论《社会和谐要求法律服务差别化》,认为应当解决普通民众“请不起律师”的问题,保证不同社会阶层都可以享受到与其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和其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5月17日又发表《中国律师:多些哲人气质,少些商人习气》的评论。
实际上,这个问题有它的两面性。诚然,目前社会中低收入人群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请不起律师”的局面,但同时,很多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普遍存在案源匮乏的问题。造成这种失衡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是,目前在律师和社会及公众之间缺乏有效的宣传联络机制和沟通交流的桥梁,呈现一种相互间“摸黑”寻找的无序状态。
法律服务的差别化在时下法律服务市场中已有所存在,但却明显呈一种不平衡的资源分布状态。大律师、名律师、老律师通常能凭借实力和社会关系获取到大客户、高端客户,普通律师则只能瞄准中小企业和市民,而收效往往并不理想。比如北京律师的总体创收很高,但实际上却流行着“二八法则”,即80%的业务额掌握在20%的律师手中。
律师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新思路、新举措。但是,由于目前律师业的市场化宣传运作机制还不完善,许多创新举措也易引发争议。比如“一元律师”事件,它实质上提出了一个问题:律师所能否和中介机构联手开拓案源市场?如果中介公司仅仅是在企业、市民和律师之间起牵线搭桥的作用,而并不从事实体法律服务,这种互利化的方式又怎么会存在违规之处呢?既要把律师推向市场,又不允许其采取一些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而解决律师发展困境,还有赖于有关部门、协会、组织提供相关扶持措施。据报道,深圳市律师协会拟牵头组织设立全国首家律师诉讼中心,中心建成后,将实现专业律师的合署办公。这便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绝大多数中国律师是以维护社会公正为己任的,但在现实中却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目前,我国律师业正处于发展初期,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也需要获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墨帅(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