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李家伟),本报连日来一直关注的“沧州狗患”问题引起了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17日下午,记者在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犬类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上看到,沧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是:抓紧拿出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报政府研究。期间,对群众举报的狂犬伤人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对狂犬予以捕杀。
沧州市公安局在请示报告中提到,据了解,今年以来仅沧州市区犬只咬伤多人事件就有4起。5月8日,沧州市第十四中学又发生犬只一次连续咬伤11人的事件。今年4月下旬,南皮县共发现狂犬8只,涉及4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该8只狂犬共咬伤6人,咬伤犬只168只,羊2只。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狂犬进行了捕杀。
犬只伤人、传播疾病等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治安、社会问题。沧州市公安局为此建议政府开展犬类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沧州市区家犬限养管理办法》,对犬类的审批办证、饲养、销售、养殖、展览、表演、疫苗发放、注射及兽类诊疗服务行业等均作出规定;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确定犬类主管部门,建立专门管理机构,搞好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据悉,沧州市政府要求公安机关近期拿出明确意见报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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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狗咬必须打疫苗
据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门诊主任岳振忠介绍,许多人认为“自家养的狗”咬人“没事”,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任何一条狗都有可能携带病毒。即便去年被狗咬了,今年仍要注射疫苗。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有长有短。只要在发病前注射疫苗并产生抗体,就会起到保护作用。狂犬病疫苗一般情况下抗体可以维持一年,一年之后再遭狗咬仍要注射疫苗。
岳振忠通过本报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一般被狗咬伤后应在24小时内尽快注射疫苗,越早效果越好。在注射疫苗前一定要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伤口不宜包扎、缝合。(李家伟、刘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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