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17日电(记者刘建林),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从5月18日~9月的4个月内,太原市公安局各县区局局长亲自上阵,督促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
据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县区公安局长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按法律规定应由本级公安机关受理的,亲自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责成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处理。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和干警的10方面问题:一是对群众报警、求助等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二是对案件查处不及时,特别是对涉及杀人、伤害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久侦未破、对在逃犯罪嫌疑人追捕不力的;三是搞刑讯逼供、打骂群众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滥用强制措施,违反规定超期羁押、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四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五是从事非警务活动等执法乱作为的;六是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扣人扣款扣物的;七是在办案过程中有错不纠、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的;八是对死因、伤情鉴定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九是经公安机关多次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无误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仍坚持上访甚至无理缠访、闹访的;十是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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