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冠丰华公司董事长……在一串串辉煌称号的光环下,陈毅锋横行特区,成为非法敛财1.6亿元首个跻身政界的黑帮老大。昨日上午10时,陈毅锋被控8宗罪,和妻子一起,走上深圳罗湖区法院的被告席。长达24页的万言起诉书详细罗列了陈毅锋及其“冠丰华集团”1993年以来犯下的种种罪行。此案预计将连续审理四到五天。
检方将陈毅锋、朱业玲夫妇及冠丰华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梁耀榕确定为“黑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将冠丰华集团副总经理张伟健、陈天德以及24岁的冠丰华集团董事局代主席卢红娇确定为黑社会的主要骨干。起诉书指控“冠丰华”主要成员11年来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牟利共1.6亿元,10次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7次聚众斗殴伤害他人。
■现场:陈毅锋几近疯狂被拖出法庭
下午2:00,法庭准时开庭、进入法庭询问阶段。每一个被告将单独进入法庭接受质证询问。第一个被带进来的是陈毅锋。审判长问:“陈毅锋,公诉人上午对你的指控是否属实?”“那些都是莫须有的罪名!我没有罪!他们说的那些都不是事实。”陈毅锋不停地挥舞着双手接近疯狂地吼叫着。最后法警只好将其架出法庭。
下午最后一名出场的是冠丰华的另一名主要人物卢红娇。这个曾以外来工身份当选罗湖区人大代表、20岁出头就出任冠丰华董事局代主席的女士,对于指控,卢红娇说:“我不承认我是领导黑社会组织的骨干,我只承认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
■背景:从“慈善家”到黑帮大佬
陈毅锋,今年46岁,广东罗定市人。
在2004年之前,陈毅锋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以慈善家的面目出现的。2003年2月,国内某杂志有报道称:“深圳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毅锋,从1993年到1997年,仅罗定市记录在案的捐助款超过1500万元,给中国扶贫基金及深圳残联各捐助100万元,5年之内捐款超过2000万元。”
而2004年后,警方调查发现,在陈毅锋的老家罗定,他一直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尽管陈毅锋在各种场合大肆宣扬自己如何致富不忘家乡,但在不少罗定群众的眼里,陈毅锋绝非“慈善家”:陈毅锋在罗定华石镇霸占两座水库,现在村民仍无法用水库的水浇田。
陈毅锋的口头禅是“有事不怕事”。翻阅“冠丰华”内部资料,“有事不怕事”这句话甚至写进了公司章程,而且陈毅锋时刻不忘“组建军事力量”。
1997年间,当市城管执法部门准备对“冠丰华”违建进行清拆时,“冠丰华”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抗法。事后,陈毅锋亲手写道:“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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