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整整3天,巴南区第三人民医院为一颅内出血的危重车祸伤者忧心忡忡:不是医疗技术无法挽救生命,而是家属拒绝签字同意手术。
危重病人叫胡开友,今年40岁,江北区五宝镇人,独身。昨日,医院在胡家属未付手术费情况下,全力用贵重药物挽救其生命(如图)。
15日晨,胡驾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下午,胡被两个自称朋友的人送到医院。当时,他一只瞳孔已放大。医院遂展开紧张抢救。直到胡病情略微减轻,仍无家属者来院,偶有前来者也自称“朋友”,并拒缴手术费。
卫生部规定:医院对胡开友这类危重病人作手术前,应告知家属手术事宜,且家属得在手术同意书签字,即获取知情权。
昨上午,医务科经几周折跟胡开友二哥取得联系,反复提醒他来医院配合抢救。“电话那头张口闭口是‘死了没得’。”该科负责人如是说。
昨下午2时许,一嘴喷酒气、拎半瓶酒的男子来医院,自称胡开友二哥,说话中仍是“死了没得”。“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就得给钱。我们7兄妹,没钱缴抢救费。钱应该由车祸对方出。要是死了就抬到他屋去。”
五宝镇安监办介绍,车祸发生后,镇政府专门召开抢救费用协调会,胡开友家属应垫付部分抢救费。市卫生局医政处称,如果危重病人是无主病人(无家属),院长定夺后可实施紧急抢救手术。但像胡开友这种有家属的危重病人,家属该责无旁贷配合抢救,否则不人道。
截至发稿,胡开友家属仍拒绝签字同意手术。医院透露,若胡开友病情恶化至生命垂危,医院将破例救他生命,哪怕承受手术失败后家属可能闹事的风险。
(记者 黄艳春/文 史宗伟 实习生 姚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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