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艾红霞 通讯员吕丹军 实习生卢芳) 刘某今年24岁,家住武昌,中专毕业后曾在公安部门实习,因为非常渴望当上一名警察,实习结束后,他进入武汉一所高校成教学院学习法律。
刘某心思很活,在实习时,他曾找机会偷偷从一件警服上下走一个警号。在读书期间,刘某一直在动警号的心思,去年初,他先制作了一个假警官证,然后持证到一家租赁公司租车,刘某出示了警官证和驾驶证后,工作人员见刘某警官证上的警号与警服上的警号一致,就没有按规定让他出示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证件。
“他有警官证,我们做生意的人肯定相信警察,而且他总是神神秘秘的,我们准备复印他的警官证,他说有纪律不能复印,问他具体干什么工作,他又说有纪律不能讲,因此我们对他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租赁公司员工介绍。
而刘某租车之后干什么去了呢?此案案发后,令租赁公司员工大吃一惊。原来,刘某租到车后就叫上了朋友陈某,去年3月27日下午,两人开车来到汉阳一家发廊,冒充武汉铁路公安处缉毒民警,以抓捕吸毒人员为名,将周强(化名)抓上汽车,带至一家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然后,两人又亮出警官证,以办案为由从戒毒所骗走900元的办案经费。
昨日上午,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半,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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