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统计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国家统计局近日成立了统计法修改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统计法修改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统计法修改工作已正式启动。
国家统计局公告说,热忱欢迎各级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信息用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修改统计法的讨论,为修改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惯例接轨,能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统计法做出贡献。如果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国家统计局将给予奖励。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请直接发送至电子信箱:pengyt@stats.gov.cn;通过信件方式的,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彭永涛收(邮编:100826);在《中国信息报》上开辟讨论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