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一名近视患者去一家医院做激光手术,不料术后视力不升反降,三个月后发现后圆椎角膜前置,在有失明危险的压力下,患者不得不做了一次角膜移植手术。一位眼科专家分析说,我国至少有20%的近视(远视)患者不适合做激光手术。
张小姐今年30岁左右,去年11月,她看到深圳某民营医院的激光近视手术广告,于是来到该医院咨询,接待她的医生不假思索就劝她做激光手术,并保证术后视力达到1.2以上。张小姐答应下来。但术后三个月,张小姐发现自己的视力不但没有上升,而且比以前有所下降,于是来到深圳市眼科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角膜变薄,后圆椎角膜前置。医生说,如果不进行及时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将会有失明的危险,而治疗的方法只有进行角膜移植。
张小姐决定找手术医院讨一个说法,并决定起诉该医院。经过反复协商,院方答应赔偿。近日,她在深圳市眼科医院成功进行了角膜移植手术,术后视力达到1.0。
无独有偶,远视患者李先生也是看广告到一家民营医院做了激光手术,结果术后角膜瓣长期愈合不良,视力也是不升反降,只能辨认眼前的手动,最后不得不做角膜移植手术。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深圳眼科医院已经为4名激光手术失败患者做了角膜移植手术。该院一位国内知名眼科专家介绍,这些患者失败的激光手术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检查发现,他们本来就不适合做激光手术。但某些不良医生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手术后果而劝说患者进行手术。
这名专家分析说,我国目前共有一两百台近(远)视准分子激光手术机器,每年有数十万近(远)视患者做激光手术,不过至少有20%的患者并不适合做此手术。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尽管目前激光近(远)视手术的费用已经由前几年的8000元左右下降到4000元左右,但利润仍然至少有100%。在巨大的利润驱使下,一些并不擅长眼科的医疗机构购买机器经营激光手术生意,而有些对眼科完全是外行的医生比如妇科医生也转行做激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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