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得从生产和消费两个领域同时入手,无论哪个领域,都得排除一些观念上的误导。在生产领域,曾有“工业化初期,能源消耗的高速增长符合世界发展常规”一说,此处不赘;在消费领域,则有学者说,“富人消费多了,穷人就少”,窃以为这句话就很值得斟酌。
“富人”的消费,大致可以分为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富人”的正常消费当然也非“穷人”可攀比,但这毕竟相当有限。没有限度的是畸形消费,黄金宴、牛奶浴、豪华轿车、豪华别墅,这是你能想得到的,你想都想不到的也在不断地冒出来。其实这不叫消费,只能叫做挥霍。这句话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富人”穷奢极欲、挥金如土了,“穷人”就会富起来,不知道这种莫明其妙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我不敢以最坏的恶意推测别人。我忖度,“富人消费多了,穷人就少”这句话的着眼点或许在于“拉动内需”。因为“富人”手中有的是钱,而“拉动内需”则可以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这种设想固然富有创意,却只能饮鸩止渴。被“富人”消费掉的,既有可再生资源,也有不可再生的资源。假如“富人”们都把大片良田圈起来,建成专供他们消费的高尔夫球场和豪华别墅,这建筑材料可以再生,大片良田就不可能再生。假如“富人”们有事无事都坐着大排放量的豪华轿车到处狂奔,这豪华轿车可以再生,石油资源也不可能再生。何况,可再生资源的“再生”其实也要消耗大量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有报道说,中国各项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不仅远高于国际先进水平,甚至高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见,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不可再生资源,都有一定的量。“富人”消费多了,能给“穷人”消费的就少,“穷人”是一个都不会少的。“富人”的畸形消费或许也能为“穷人”提供一些“就业岗位”,但想靠专为“富人”畸形消费提供“服务”的“就业岗位”来使“穷人”脱贫致富,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任何消费都是与钱联系在一起的。能够高消费的“富人”,不是“大款”也是“公款”。因此,“富人”总是受青睐,走到哪里去“消费”也都是人家“座上客”或“财神爷”;“穷人”往往遭白眼,就是到商店去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弄不好还会遭店员的无理训斥和保安的非法搜身。让人遗憾的是现在这种“店小二”式的“狗眼看人低”并不少见。据说,有的地方,省油的小型汽车被禁止驶入高级宾馆,低于1.3排量的汽车不能上高速,甚至不给上牌照。在制定这些规矩的人看来,只有没钱的人才坐省油的小排量的汽车。据说,还有环保研究专家认为,造成城市污染的不是汽车,而是自行车,“因为自行车引起交通不畅,导致汽车停滞,排放更多废气”。看来,为了“富人”能够更适意地“消费”,没有几个钱的“穷人”不仅不能用省油的汽车,连自行车都快要不许骑了。再加上前一段受到普遍谴责的“撞了白撞”,“穷人”哪还敢出门?更不要说进城了。这很容易使人想起《红岩》中余新江的一句话:“连太阳都是有钱人的”。就凭这一点,“穷人”致富,也决不能仰仗于“富人”消费。
我很欣赏“穷人经济学”这个提法。因为它具有合理性,恰如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所说,“世界上大多数人是贫穷的,所以如果我们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也就懂得许多真正重要的经济学原理”,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恐怕更不在这个通例之外;因为它具有现实针对性,老是在“富人”的屁股后面数他们的脚印拾他们的余唾为他们的所有行为提供“理论”依据的学者专家在我们中国恐怕早已不是绝无仅有,然而,这毕竟只能为少数“富人”所喜闻乐见,很难为包括有共同富裕之愿望的“富人”在内的大多数人所认同。像“富人消费多了,穷人就少”之类的说法,不仅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也有碍于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