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任国平报道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政协了解到,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就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晓林提出的“关于我市公务用车加贴标识”的提案给予了回复,称今年北京市将组建成立公务车改革专门机构,规范公务用车。同时记者了解到,市纪委监察局正在集中三个月时间专项清理公车,处级以下干部逐步取消专车。
公务用车不得购买进口轿车
市纪委监察局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中称,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将在研究和借鉴全国及我市车改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组建全市公务用车改革专门机构,与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指导性意见》。今后,公务用车必须遵循三不得一不准原则。不得擅自将车辆报废更新;不得用低档车更换高档车;不得以长期租赁的方式或其他形式变相租赁购车。同时要求不准购买进口小轿车,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一律购买国产车。
集中三个月专项清理公车
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全市公务用车改革专门机构正在组建当中,近日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了《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准备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对全市党政机关使用小汽车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
同时,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清理纠正工作走过场的,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从严惩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严格遏制超编购车和公车私用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下一步还将就公务车改革建章立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配备购置纳入政府采购渠道,资金由各级财政统一支付,同时严格控制超编超标购车和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处级以下干部逐步取消专车
记者从市监察局了解到,去年底,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区县展开。试点单位处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改领交通补贴。房山区琉璃河镇分6个档次对干部发放车补。海淀区温泉镇也开始对公务员按级别发放交通补贴,处级干部每月补贴1300元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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