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原本只待案犯下周被处决后就可以尘埃落定的案件,近日骤起风波。本月16日,死囚请求暂缓执行对他的处决,因为他准备为身患绝症的姐姐捐出肝脏供她移植。一时间,司法机构为这起前所未有的个案犯了难。
请求暂缓死刑
死囚名叫格雷戈里·斯科特·约翰逊,现年40岁。因为被裁定1985年伙同他人潜入82岁老妇鲁比·胡茨拉家中行窃,被发现后将老人殴打致死,并纵火烧毁老人房屋的犯罪事实成立,1986年被判处死刑。
按照原定计划,约翰逊将于下周5月25日中午12时零1分通过注射药物的方式被处死。
但就在本月11日,约翰逊突然上书印第安纳州假释庭,请求暂缓对他执行死刑,以便他利用在世上的最后这段时日为病危的姐姐捐出肝脏供她移植。
打算为姐捐肝
16日,假释庭举行听证会,听取约翰逊就请求暂缓处决陈述理由。
“我的姐姐有严重的肝病。只有接受移植手术,她才可能活下去,”约翰逊在听证会上如此陈词,“我希望能把自己的肝脏移植给她,况且我自己很快也就不再需要它了。”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任何东西,包括我自己的生命,都比不上帮助姐姐存活下去重要。当然,这一心愿需要法庭许可才能够完成,”约翰逊说。
鉴于用来处死他的药物注入他体内后毒性很可能侵入其他器官,约翰逊因此请求法庭等到他把肝脏捐出后再执行对他的处决。
只捐“部分”实属无奈
约翰逊表示,如果可能,他愿意把整个肝脏捐给姐姐,即便为此丢了性命他也在所不惜。但是,由于印第安纳州法律明文规定,药物注射是死亡的唯一方式,其他任何令其丧生的方式都被视为非法,因此,为了保证他在捐肝后仍能“留”条性命供处决之用,他只能选择把自己的部分肝脏捐给姐姐。
这种从捐献者身上剥离出部分器官移植给他人的做法,医学上称为“分离移植”。据出席听证会的医学专家证实,在捐出部分肝脏后,约翰逊的肝脏大概需要两周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完全再生,直至恢复正常功能。这意味着,康复后的约翰逊是作为一个百分之百健康的“活”人接受死刑判决。
医生质疑存活率
不过,尽管约翰逊本人愿意为姐姐献出自己的肝脏,但医生们却似乎并不领情。
印第安纳州肝脏移植手术专家约瑟夫·泰克特认为,同接受一个完整肝脏相比,接受“分离移植”手术的病人存活几率大打折扣。
具体到约翰逊的姐姐德博拉·奥蒂斯,泰克特医生明确表示,相比于接受弟弟的部分肝脏,她从死者身上移植一个完整肝脏的效果要好得多。
泰克特还打保票说,如果奥蒂斯愿意加入印第安纳州申请捐赠器官病患名单,他保证很快为她提供一个完整肝脏移植给她。因为此名单上目前尚无与她同血型的病患,一旦获得合适的肝脏,她将是接受者的首选。
而根据以往经验,一旦加入申请者名单,病人通常只需要等待20天左右就可以找到与之匹配的可供移植器官。
病姐愿冒险一试
尽管如此,今年48岁的奥蒂斯似乎宁愿冒生命之虞接受弟弟的部分肝脏,也不愿意植入陌生人的完好肝脏。
身患严重肝病的奥蒂斯近几年来一直住在疗养院中,饱受病痛磨折。16日,她拖着病弱的身体接受了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今日”栏目专访,道出了自己如此选择的理由:“那样的话,我就会拥有弟弟无时无刻都和我在一起的温馨感觉。”
约翰逊的律师米歇尔·克劳斯也向报界证实,约翰逊私底下多次向他表示,奥蒂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人中的一位。
“当他向我说打算把肝脏捐给姐姐时非常真诚,”克劳斯回忆,“他说,她必须活下去。因为,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位祖母。她有许多事情要完成。”
20日最后决断
约翰逊一心要抢在被处死前把肝脏捐给姐姐,但横在他面前的不仅有医生的质疑,更有司法机构的犹疑。
约翰逊争分夺秒,希望司法机构尽早安排他接受检查,确定他同姐姐的机体是否匹配。但司法机构显然认为他想得太远了。供职印第安纳州假释庭的厄尔·科尔曼16日明确表态说,作为决断此案的前提,约翰逊的律师必须首先向法庭证实,奥蒂斯确实需要接受肝脏移植手术才能存活。
“假释挺需要以下确凿证据,即案犯的姐姐确实有必要接受移植手术,当事人是唯一可以提供器官的捐献人,而且,二人不会出现排异反应……等等诸如此类的证明,”科尔曼说。
对于假释厅的以上要求,克劳斯律师表示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直言目前她本人对是否会出现排异反应等问题并没有结论,要得出明确结论,就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检测。但问题是,在没有得到司法机构的指令前,有关机构是无权进行此类检测的。
克劳斯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本月20日举行的公证会上。她誓言,到时将向法庭出示尽可能多的证据,尽全力帮助约翰逊完成他“此生的最后一个心愿”。(完)(新华网特稿作者岳玉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