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婷婷 实习记者 路王娟)农民工谭世春在存钱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其中有张50元的假币,当即予以收缴;但谭世春却认为银行工作人员的收缴不合程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昨日中午11时,在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嘉新社区农民工关爱之家的协调下,谭世春得到了银行方面800元的补偿。
存钱时被发现有假币
潼南来渝务工的谭世春在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98号开了家小理发店,据谭讲,4月29日下午1时40分左右,他来到位于小龙坎嘉新广场附近的某银行嘉新分理处存钱。当时他拿去的是两张50元、3张20元、16张10元和16张5元的人民币,把钱和存折递进窗口后,柜台工作人员经鉴别,发现其中一张50元的钞票为假币,并告诉谭世春这张假币要没收。
“当时我心里好着急,我要为20个人理发才有50元钱呀!”谭世春说,柜台工作人员随即叫来了另一工作人员,在没有把钱贴在玻璃上让他确认“冠字号”的情况下,出具了收缴凭证。
认为收缴程序不完整
谭世春说,由于当时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让他确认所收缴人民币的“冠字号”,所以他不可以确定当时收缴的假币是不是他递进去的那一张,他始终怀疑钱可能被工作人员调了包。为此,他认为工作人员的收缴程序有问题,拒绝在收缴凭证上签字。
此后,应他的要求,银行方面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营业部分别在5月9日和5月18日对一张“冠字号”显示为“HG36874582”的1999年版50元人民币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为该张纸币为假币。但谭世春却认为,他无法辨识被鉴定的这张纸币是否就是他递进柜台的那一张;他要求银行方面拿出当时的录像来。而银行方面则称,录像带老化无法提供当时的录像。
维权成功获补偿800元
昨日,谭世春把自己的遭遇向小龙坎嘉新社区的农民工关爱之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获知情况后,带着谭世春来到了当时发生争议的银行进行调解。经协商,双方签下一张没有银行方面盖章,而只有银行一负责人签字的《关于对没收谭世春假币一事对经办人员的处理意见》。银行方面认为“在没收假币的过程中,储蓄所员工在收缴程序上不够完整,语气上未耐心向客户解释”,因此决定对当时办理业务的两名员工分别扣处400元;同时,考虑到谭世春在“两次鉴定过程中耽误了一些时间”,因此决定对“谭世春给予误工补偿费800元整”。谭世春对假币没收一事的处理不再提出异议,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