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两宗记者被打案2004年成广州记者挨打年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2005年1月5日发表报告指出:2004年全球至少有53名记者殉职,是近十年来记者殉职人数最多的一年。
而在中国,记者被打的事件也层出不穷,每有耳闻。记者在采访中被打已经不足为奇,有的甚至尚未开始采访已经被棍棒拳头袭击。维护良好的采访环境和保障记者人身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心和关注的重点,有专家称,“这种现象是媒体发展尽其职责的进步表现,但同时我国的行政、司法及协调机构还不够有效和尽职,很多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集中由媒体解决,媒体有“负荷过重”的问题。”本期《传媒春秋》对此进行特别专题报道,《媒体见证并记录珠三角发展(下)》将于下周刊出。———编者按
■新快报记者 魏凯
盘点已经过去的2004年,记者惊讶地发现,把2004年称作广州记者的被打年丝毫不过分……
2004年12月22日,本报两记者暗访一家“星探公司”后,被尾随而至的六名凶徒暴打,多名凶手至今在逃;
12月19日,同城的《信息时报》记者在采访一起普通火灾时也被殴打,该报至今还在同有关方面交涉;
10月22日,《南方都市报》记者在深圳采访一起普通的车祸,向事主再三解释有权采访,结果还是遭打;
9月22日,《广州日报》记者刘继明在白云区,还未开始采访就遭棍棒殴打;
7月27日,本报记者张小奋、王小明、林波、陈伟斌在增城采访一造纸厂火灾时被20多人围殴……
这还只是见诸报端的记者被打案,一名专门采访突发新闻的摄影记者曾感慨:“采访时被人辱骂、推搡已是家常便饭了。”广州一家报社的十来个摄影记者中,只有一男一女两个记者没挨过打。
细看这些记者被打案例,被打记者男女都有,涉及媒体不论大报小报,下毒手者地痞、保安、公职者兼有,连还没开始采访的记者也打!于是有记者们调侃,照这个趋势,不多久大家见面就该以“被打了没”作为问候语了。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专职副秘书长谢相法说,“除了打人之外,砸、抢记者器材、变相拘留、诋毁记者名誉等侵害采访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信息时报》一名被打的记者说:“我很真切地体会到记者的采访权不被尊重的痛苦。很多人盲目地防备记者,认为只要是不好的事情,都要避开记者的眼睛,他们基层并不想让媒体报道。”
2004年也曾有专家仔细分析记者频繁被打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说:“记者被打表现出媒体干预社会的频率、力度和广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从表面上看记者挨打是消极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媒体发展、尽其职责的进步表现。”他还说:“由于目前我国的行政、司法及协调机构还不够有效和尽职,很多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集中到由媒体的报道来解决,媒体存在“负荷过重”的问题。”
漠视公众知情权,相关部门职责的缺失是记者被打的深层次原因,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也需要社会渐进地改良进步,公民素质的提升等一系列条件,“何时记者不再被打”的答案即在于此。
专家看法
客观辩证看待记者被打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 喻国明
第一,记者被打表现出媒体干预社会的频率、力度和广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表面上看是负面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媒体发展、尽其职责的进步表现。第二,个别情况下,记者与被报道对象的冲突也有媒体自身处理不当,不给当事人以平衡、公平的发言权等原因造成,除了谴责打人者的恶行外,媒体也应对自身的公正、公平有所检讨。第三,我国的行政、司法及协调机构还不够有效和尽职,很多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集中由媒体解决,媒体有“负荷过重”的问题。第四,社会法制的缺失也导致了记者被打这一现象的出现,现行法制对于媒体的采访曝光权尚未进行明确的界定,致使许多个人和单位对媒体的正常报道均认为是侵权而加以阻挠干涉。(魏凯)
法律保护是最为有效的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刘斌
保护采访权,首先要从法律上保障记者的人身权。记者如因正常采访而被打,打人者侵害的实际上是双重权益:一是自然人的人身权,这属于私权范畴;二是记者的采访权,亦即公众对新闻事实的知情权,这属于公权范畴。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受到伤害、关押等侵害,这种行为既侵害了记者的采访权这种公权,也侵害了记者的人身权这种私权。记者作为自然人,对于自己的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可依据民法规定,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采访权受到的侵害,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新闻法,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侵害采访权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新闻采访权亟须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保护。(魏凯)
维权委给记者提供更多帮助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专职副秘书长 谢相法
通常记者被打事件都是作为治安案件或普通刑事案件,由公安介入处理,他们比较支持。而我们记协方面一般是出函呼吁同行声援,我们还针对侵害记者权日益增多的现状成立了一个维权委,目的就是给记者提供更多帮助。(魏凯保罗)
涉及公共利益的暗访是合法的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权委委员 刘祥武律师
目前记者被打及其他侵害记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受理和耳闻的就有《南方都市报》记者在白云区采访遭殴打案,广东台记者在中大布匹市场采访被打案,省外的有新华社记者在湖南采访被打案等等。
暗访是作为记者行使采访权、进行舆论监督的一种采访方式,在批评报道和负面报道中运用比较普遍。由于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公开,而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机制和市场淘汰机制还不足以解决这类问题,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人民群众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方式就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层面上说,暗访作为获取客观真实素材、揭露丑恶现象、曝光黑暗面的重要采访手段,是完全合法的。另一方面,对正常经营的企业单位和正常生活的公民个人,则不能以暗访手段非法获取企业情报和个人隐私。暗访有个前提,只有涉及公共利益才能采取暗访方式。(魏凯保罗)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声援本报 暗访“星探公司”是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
■新快报记者 魏凯
针对此次《新快报》记者被打事件,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权委委员刘祥武专门进行声援。
当前“星探”中介市场比较混乱,不排除有些公司利用年轻人想成名的心理,牟取非法利益的嫌疑。他们不具有发现培养新人的能力,反采取欺诈方式骗取当事人钱财,危害公共利益。记者接到有关当事人投诉,前往调查核实情况,这是记者行使舆论监督权的一种正当职务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暗访后遭到六恶徒围殴,明显是对记者权益的非法侵害,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殴打记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凶手是“星探”公司指派,应对公司指使人和打人者一起进行治安处罚、拘留和罚款,在民事赔偿方面,由公司和凶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媒体从业者谈挨打
■新快报记者陈福香潘芝珍
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记者 李贵城
那天我和魏凯、许都一起去暗访那家“星探”公司,当时在公司里面就曾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他们非常凶狠地关了门,试图“软禁”,我们只好报警,警察来到我们才解围。而我在回单位的途中接到魏凯的电话,说他们被几个人打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惊讶,因为我们在楼下分手不过几分钟,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是在天河路那么繁华的路段,现在回想起来都仍然心有余悸。当我们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经常会遭遇阻力,甚至暴力,当事人或知情者往往以为回避可以解决问题,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去揭露报道,当事人的回避无形中给我们带来很多压力和阻力,因此,我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健全,以及能够得到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
《信息时报》副总编 李韶伟
媒体肩负着舆论监督的重责,曝光社会黑暗面义不容辞,但这样的行为肯定会招致行事者、违法者的阻挠,由此而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记者在采访时被打,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强大的媒体效应确实对社会阴暗面构成威胁,这说明舆论监督的功能被提升了,媒体监视社会的功能得到了强化。对于媒体的这种表现,原先惯用的采取宣传部门打招呼摆平的“软力量”渐次失效,正因为他们害怕被曝光,才千方百计干扰采访,掩盖事实,甚至殴打记者。
今年《信息时报》发生过的记者被打事件有增无减,下半年发生过二三起。就在上个星期,一名男记者在采访一起火灾时,又一次被身份不明的人打伤。事情已经过去一周,但是行凶者依然逍遥法外。
记者的职业风险较大,我们希望他们的工作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没有相关法律保障记者采访权的情况下,我们的记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做负面新闻的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要保护自己。
《信息时报》记者 张小余
我最深刻的感触是很多人盲目地防备记者,认为只要是不好的事情,都要避开记者的眼睛,包括火灾,他们基层并不想让媒体报道。这种思想在经济和文化都很发达的广州市出现,我认为是不正常的。
通过这次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很真切地体会到记者采访权的不被尊重和采访权得不到维护的痛苦。打记者的行为,事实上不是针对某一个个体,而是对整个行业的挑战,是对文明社会和文明舆论的挑战。对舆论监督者的保护和监督,都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发挥作用,如若不然,记者被打还会泛化,对媒体的施暴还会发生。
相关链接:2004年部分记者被打事件
12月22日本报两名记者在广州天河采访星探公司黑幕时遭6恶徒殴打。
12月19日《信息时报》记者张小余在海珠区桥南新街三巷采访一起火灾时,遭在火灾现场维持秩序的两名身穿便服的男子和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殴打。
11月15日《兰州晨报》记者采访民工讨薪事件时遭殴打。
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记者丰雷、徐文阁采访一起车祸时,在巡警在场的情况下遭当事人殴打,连随后赶来调解的记者站站长苟骅也遭殴打。同日,江西电视台记者在一房产地商被投诉的采访中,摄像机被砸坏,三位记者被打伤。
9月22日,广州日报社摄影部记者刘继明在白云区采访时遭七八名手持钢管男子殴打,相机也被砸烂。
9月15日《洛阳日报》记者采访嵩县一家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月饼馅厂时,被打伤住院。
9月4日《成都晚报》记者在采访一家被消费者投诉的通讯公司时,遭集体殴打,造成脑震荡。
7月30日《兰州日报》、甘肃电视台两记者在兰州汽车东站采访时,遭车站负责人率众殴打,受伤住院。
7月27日,本报记者张小奋、王小明、林波、陈伟斌在增城新塘采访一造纸厂火灾时被20多人围殴。
7月1日,一位新华社记者在采访现代汽车长沙经销商时被打伤住院。
4月29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两记者在西安市采访不法销售商时,被打成颅脑轻度损伤。
1月14日正在浙江临海市采访的新华社记者遭20多人殴打,身上多处受伤。(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