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昨日召开市直机关作风整顿大会,通报处理8名违纪违法人
本报辽阳消息(特派辽阳记者 胡庆涛),昨天,辽阳市召开市直机关作风整顿大会,会上通报了三起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共有8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动迁办、市公安局各有三人受到处理,市中心医院两人被处理。
涉及人员
刘强(现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王德君(现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教导员)、胡维艳(现任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主任、主治医师)、刘振宇(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医师)
新闻事实
2004年4月26日,离休干部李兴阶夫妇因房屋租期问题与孟繁勇夫妇发生纠纷,当日孟到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就诊医生刘振宇诊断孟为“左耳膜穿孔”。之后,孟找到刘强要求进行伤害鉴定,耳鼻喉科主任胡维艳在没有认真检查的情况下,就在刘提供的一份法医鉴定笔录上写下了“左耳膜穿孔”的诊断意见。
刘强根据胡的诊断意见,出具了239号鉴定书,认定李对孟构成轻伤害。孟凭此鉴定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对李采取司法手段,其间,李对此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并多次上访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讨回公道。后经医疗专家组集体会诊和多家医院复查,认定辽阳市公安局法医室出具的239号鉴定缺乏事实根据。12月23日,辽阳市公安局撤销了该鉴定结论。
处理结果
给予刘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并建议市公安机关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王德君作为主管领导,没有认真把关,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胡维艳在未经医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刘强带来的当事人孟繁勇作检查,只是看看门诊医生刘振宇开的病志,没有通过仪器对孟的左耳做细致的检查,就在刘提供的一份医疗鉴定笔录纸上写下了“左耳鼓膜外伤穿孔”的诊断意见并签字,其行为导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损害了辽阳市中心医院的声誉。市中心医院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其专家医疗鉴定资格一年。
孟繁勇的首诊医生刘振宇经初步诊断孟为“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并为其作了鼓膜修补,后经多家医院及多位专家的复诊,均不支持对孟的左耳鼓膜穿孔诊断。由于刘出具的诊断有误,直接导致了后来法医的错误鉴定,造成严重的后果,市中心医院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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