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物成“拦路虎”
本报讯(记者陈智勇)目前,泉州府文庙主体建筑修缮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然而,作为主体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成殿东厢房,因历史原因被违法建筑占用,修复工作受阻。
管理处:违法建筑影响修缮
据介绍,文物部门在对府文庙主体建筑修缮过程中,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打锡街拓宽时,省五建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安置的名义同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海清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在府文庙大成殿东侧文物保护区内为海清居委会盖了办公用房(现已出租给他人开店)。
府文庙文物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建筑占用了原东厢房的旧墙基,使大成殿东厢房无法按原来的规制进行修善,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海清社区:补偿问题是焦点
海清社区居委会黄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安置到了该处。2003年12月居委会才搬至新场所。此后,居委会因经费紧张便将该处出租他人。
黄主任说,只要将原办公楼图纸及相关手续找出,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因此该办公用房可参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府文庙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双方协商的焦点在于赔偿问题。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面,协调双方处理好该问题,让修缮工程顺利进行。
文物局:已上报市政府
据了解,府文庙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以来,市政府先后投资1.2亿元对府文庙古建筑等进行保护修整。但仍有部分建筑达不到原有规制,严重影响府文庙的整体形象。
市文物局陈局长说,目前,文物部门已将此事上报市政府,以尽快拆除该建筑。根据《文物法》规定:“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