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 国家民政部批准的广州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于上月28日公布后,相关批复文件经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昨天正式到达广州市政府。据悉,各个部门与区划调整相关的工作,在批复到达后将等市政府正式公布并具体着手开展。
2004年9月,由广州市制定,并由广东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调整广州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4〕97号)。“民政部从今年1月着手审批到4月正式批复,效率是很高的。”据有关人士透露,去年9月方案正式上报后,10、11、12月三个月因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普查,关于广州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一度停下来,到今年1月份才着手开展,真正的审批过程不到5个月的时间。
据了解,区划调整方案审批一般要经历四个步骤:首先,由市政府责成民政部门到各个部门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并请专家就人口、区域大小、经济状况、行政管理、城市交通通讯能否支撑区划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第二步,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民政部门邀请规划、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审核论证后,综合意见给省政府参考;第三步,涉及县区以上级别区域的调整,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第四步,国务院会请民政部提出意见后做最后把关,由民政部发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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