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8年落下残疾,职业病名录中无该病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希望有律师帮助我打这场官司,但是我出不起钱。”63岁的张辛生躺在靠椅上喃喃自语,他的右腿肿胀得老高。
在北京远东仪表公司干了28年机修钳工的张辛生患了腿病。因为职业病名录没有该病,他的职业病和工伤认定均遭失败。今年2月,张辛生第三次将工作单位告上法院。记者前日获悉,张的诉讼请求在上周五被驳回。
工作28年落下腿病
张辛生说,他是1958年进入远东仪表公司(原名北京电表厂)做机修钳工的,当时才16岁。主要工作是对机床导轨面进行刮研,“就是用腹股沟顶住刮刀,刮平机床上不平的地方。”
张辛生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28年,长期的顶压使他腹股沟右侧静脉血管回流不畅,血液淤积在脚和腿部,无法正常站立行走,“一使劲就疼痛难忍。”1992年,张辛生办理了病退手续。
职业病认定受阻
2001年3月,朝阳医院职业病科诊断张辛生患有“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后综合症”,认为该病与其从事的工作有关。然而,张辛生未能获得职业病认定,因为该病不在卫生部职业病名录中。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在回复中称,凡是没有列入职业病名录中的疾病,不能诊断为职业病。因此,劳动部门认为张辛生的情况不属于职业病。
鉴于疾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卫生局建议张找劳动部门直接进行工伤认定。去年4月,张辛生向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比照工伤处理。两个月后,仲裁委做出裁决,以未取得劳动部门职业病认定文件,驳回其请求。
三告单位均被驳回
无奈之下,张辛生在去年7月将远东仪表公司告上东城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工伤。东城法院审理后,以该病不在职业病名录中为由驳回起诉。张上诉到二中院。12月13日,二中院驳回其上诉。
远东仪表公司表示,公司曾考虑张的实际困难,向张支付了9000元生活补助。
公司认为,张辛生的病是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后5年多才发生的,且同岗位其他职工没有发现上述病情,不认为该病与从事的工作有关,拒绝报销张的医药费。
今年2月,张辛生再次将单位告上法院,提出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45万元赔偿要求。上周五,东城法院下达一审裁定书,认为张辛生再次就同一事实同一被告提起诉讼,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不能成立。
接到判决后,张辛生说他不甘心,想上诉,但又害怕第四次败诉。“如果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最终的结果还会一样。”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职业病”,共找到
413,186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