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因不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掌握核心商业机密的原成都谭氏官府菜一厨师长近日被法院判赔250万元违约金。昨日,四川长富集团谭氏官府菜对外宣称,除对该厨师长索赔违约金外,还将保留追究其带走谭氏官府菜商业机密的权利,“如果他泄密,就还要加告他。”据悉,因知识产权保护而引发数额如此巨大的劳动违约金赔偿,在国内餐饮界尚属首次。
协议:厨师违约要赔500万
据谭氏官府菜方面介绍,2003年7月其与厨师吴林签订为期10年的聘用协议,聘请其为谭氏官府菜的顾问,主要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以及厨艺人员的培训。由于该厨师长掌握谭氏官府菜的核心商业机密,谭氏官府菜特别与其约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承担5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与巨额违约金相对应的是,谭氏官府菜给其提供30万元的年薪,230平方米住房一套,雅阁轿车一辆,除此还许诺丰厚的年终奖和提成,其10年总收入近500万元。谭氏官府菜称,虽然给该厨师提供了如此优厚的待遇,但其在2004年6月底,该厨师在没有得到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单方面离职。谭氏官府菜随后通过法律途径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向该厨师提出了250万元的违约赔偿。
厨师:协议本身是不公平的
针对谭氏官府菜的赔偿要求,厨师吴林称,2004年5月他向谭氏官府菜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同月底,谭氏官府菜各相关部门均签字同意其辞职请求。因此,他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不是无故离职。同时他还认为,当时的聘用协议本身是不公平的,约定的500万元违约金远远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
法院:裁定250万违约赔偿
对这一劳动争议,青羊区法院近日作出裁定,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合法有效的。吴林所称其曾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得到批准,但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故应认定其擅自离职。因此,判决其在3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记者张镜实习生徐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