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朱赞锋) “遇上治安员,也照砍不误!”4名青年寻仇前作此约定,被巡逻警察发现时,无视鸣枪警告,挥刀将同行治安员砍伤。4人被指控妨碍公务罪,昨日在广州海珠区法院出庭受审。4人在庭上互相推诿,均不承认自己曾袭击公安人员。
歹徒无视鸣枪砍伤治安员
2004年12月30日晚,海珠区民警李仁(化名)和治安员方华(化名)巡逻至上冲村桥南新街时,看到几名男子正强行将一男子从一家无名网吧里往外拖,其中一人还戴着黑色头套和白手套。被拖男子一面大叫,一面死死拽住网吧的铁门,遭到几名男子的拳打脚踢。李仁和方华见状,立即高喊“不许动,警察!”,同时亮出工作证。
4名男子听到这么一吼,先是一震,但随即立刻扯开身旁的一个麻袋,每人从袋中抽出一把长约1米的大砍刀,李仁见状马上掏出手枪向天空鸣枪警示。不料,4歹徒非但没被吓倒,反而提起大刀扑向两人,李接着连开两枪,歹徒向方华身上连砍几刀后掉头就跑,李仁和忍着剧痛的方华一起紧追,4歹徒中的1人最终被李仁抓获。
碰巧的是,当李仁将方华送往附近的省第二人民医院疗伤时,一名胳膊受伤逃脱的歹徒竟在急诊室门前与警察撞个正着!
寻仇前精心准备还作约定
经调查,4名歹徒李某成、颜某华、李某强、张某军最大的22岁,最小的19岁。4人常年无所事事,平日一搞到点钱就到网吧打游戏。去年12月初,李某成在网吧因小事与人结怨。他怀恨在心,遂召集另3人,决定要“教训”对方一顿。为此,李某成还特地将买来的西瓜刀焊上铁管加长刀柄,而颜某华也特意买了4副白手套,并为自己特别购置了1个黑色头套。
12月30日晚出发前,李某成为了坚定“寻仇”决心,还说:“如果我们行动的时候遇见了村里的治安员,也照砍不误!”其他人对此亦表示认同。
4人均当庭翻供否认袭警
昨天上午,海珠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审理。对袭警的事实,4人当庭翻供,虽都承认确有其事,但均辩解称系其他被告人所为,自己只是掉头逃跑,而4人所指认的砍伤治安员的凶手也各不相同。
其中张某军被民警开枪击中左腿,他辩解说是在逃跑途中被枪从后面打伤,而非袭击时被击中。但他当庭掀开的伤口显示,伤是在腿前侧。“如果是逃跑,枪怎么会从前面打过来呢?”经检察官这么一问,张某军立刻哑口无言。
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某成认为自己被捕后如实交待了事实,是自首,要求轻判。而颜某华则认为自己供出了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亦请求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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