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虹) 城管行政执法员走上成都市春熙路繁华地段、武侯祠大街、琴台路等街头,向商家、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发放《公开信》,并与其签订《门前市容秩序公约》。20日,成都市开展市容秩序执法整治“百日会战”。启动“公约式”市容秩序执法活动,旨在从源头上减少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构建和谐成都。
《公约》列举了10大类临街商家、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出摊占道,越门经营;不乱搭乱建,破墙开店;不非法设置广告灯箱、广告牌(栏),不张贴、悬挂布幅和其他促销条幅、广告;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门前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不毁坏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不占用、践踏园林绿地,不在建筑物、树林、路牌、电线杆、路灯杆等设施上牵绳挂物、乱贴、乱写、乱画、乱刻、乱喷涂等;餐饮店不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和用不清洁能源;不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方式发出噪音招揽顾客;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不违反城市管理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邻商家、单位和市民要互相监督,发现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广大商家、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纷纷表示,“公约式”市容秩序执法活动,给予了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平台,真正做到了先告知,后处罚。成都市相关部门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