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晚
本报讯记者昨日上午从权威渠道获悉,有“博导省长”之称的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检方审查起诉,这意味着李达昌一案将由北京法院审理。据悉,和韩桂芝、马德案相似,李达昌也因其高官身份,而被最高检决定异地审理。
最高检在今年1月6日对李达昌立案侦查。经检方初步认定,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的事实是:乌干达欧文电站扩建工程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乌干达投资的项目,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在电站施工中违约,被乌干达方面索赔。1997年,财政部拨1亿元专款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四川省财政厅担保后,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提供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财政部明确要求,这笔资金应用于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赔偿风险准备金,不准挪作他用。但是,李达昌利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了这笔资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前,因为中川国际的乌干达电站项目,四川省已经有一高官落马。去年12月10日,原四川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局长郑安卡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据了解,1999年11月,郑安卡在担任中川国际总经理期间,参与该公司赔偿乌干达电站损失的谈判并担任中方代表团团长,在他的安排下,他从公司领出3万美元,自己占有了其中的1.4万美元。有人认为,李达昌落马可能是郑案牵带出来的。
如果李达昌滥用职权的罪名最终成立,根据《刑法》规定,他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达昌是典型的学者高官。他生于1943年,22岁时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大),后又在中国社科院获经济学硕士,曾任四川财经学院副院长、德阳市副市长,后任四川省计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厅长,1996年2月起升任分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副省长。2003年,李达昌卸职,回西南财大任博导,并带了两名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