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昨运回湖北京山,死者亲属要求对死亡作出合理解释
新快报讯(记者 岳杨 实习生 王岚)前日上午,曾为“佘祥林案”办案民警、现任京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的潘余均,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镇一墓地前自杀身亡,死前还在附近的墓碑上留下血书“我冤枉”三个字(见图)。
坟前发现自缢现场
5月25日早上7时05分,前川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东余街附近发现了一具自缢男尸。
现场位于前川东余街的一块墓地,家属立即赶到现场辨认,确认死者正是潘余均。当天上午,死者尸体被运往黄陂殡仪馆尸检,26日凌晨3时许,被运回京山县殡仪馆。
记者从京山方面获悉,死者的弟弟描述了现场的情况:墓地旁边有一棵大树,潘余均用电线自缢身亡,附近墓碑上用血写了3个字———“我冤枉”。潘余均的妻兄张某称,他们怀疑潘在死之前曾用易拉罐的瓶子在左手腕上划了四五道口子,并用手蘸血在坟地的墓碑上写了“我冤枉”几个字,但他为何写下这三个字,怀着怎样的心情写这三个字,旁人不得而知。
据知情人转述,潘余均的妻子张银兰说,在同事心目中,潘余均是一个好警察、好所长、好教导员,“我们结婚17年,其中16年他都在比较偏远的乡镇,一心扑在工作上,根本上就顾不了家。”
家属要求对死亡作出解释
昨日,潘的亲属、朋友、同事及知情人纷纷前往京山县殡仪馆悼念,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潘余均的亲属已为其搭起灵堂,灵堂的四周摆满了花圈,潘的遗体还身着警服,打着领带,戴着警帽。
在殡仪馆现场,潘的妻子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冤”字,孩子胸前也挂着一“冤”字。
关于潘余均的死,其亲属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三个要求:首先,有关部门对潘余均的是非功过有个评定;其次,对其死亡作出合理解释和定性,如果以其个人死亡来承担佘祥林冤案的全部责任,那明显是非常不公平的,何况潘余均是在被调查期间死亡的;最后,亲属希望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具体数目未定。
昨日下午,当地有关部门通知死者家属,要求他们今日先办理出殡事宜,然后再商讨抚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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