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采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最近矿难真相披露,矿主原来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某。(5月26日新京报)
这一新闻的揭露在全国引起震动,因为它太具有典型意义。其突破点之一是,官员和矿主的勾结由幕后走到幕前,官员直接当起了煤矿的老板;突破点之二是,不是一般的官员与矿主勾结,而是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官员当起了煤矿的老板。这样一来,其对煤矿安全的破坏性必然更加严重,出事就更加不可避免了。而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腐败是煤矿安全事故的总根源,腐败不止,矿难不已。
关于矿难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根治矿难,近年来全国各方面都进行了研究并出台措施。去年,人们发现,矿主不抓安全投入,不重视安全生产,原因就在于即使矿难发生,甚至死了人,对矿主来说,损失不大。当时死一个人只要2万元就能打发,相对于每年几百万利润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因此,有关部门提出“让矿主死不起人”的对策,而由山西省首倡,贵州、河北等省跟进,都把死亡赔偿标准提高到20万元。但尽管如此,未见矿主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措施,事故也未明显减少。原因是矿主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生产未必出事故,而违规生产却能节省大量费用和增加利润。所以,让煤矿死不起人的20万并未阻止违规生产。有鉴于此,前不久有人提出,把让矿主“死不起人”为“违不起规”,将事故的预防堤坝向前移动,严查重罚违规生产,谁的安全措施不到位,谁的矿存在安全隐患,一经查出,处处以重罚,把矿主罚得傻眼,看谁还敢视安全为儿戏。
但是,上面的办法到了矿主彭老板那儿,立即就变成一堆废纸。不错,彭老板的小矿采用的是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而且“违”了黑龙江省关于“小煤矿井下不能超过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的“规”;矿主不重视安全投入,连最基本的安全监测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有安装,井下通风设备不完善,几天前工人就告诉矿主“容易出危险;矿主为工人配备自救器的小钱都舍不得花,使事故发生时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但是,谁去对煤矿存在的这些问题检查,证明它“违规”并处以重罚?当然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但是,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副局长正是这家矿的矿主,这不把一切监督都化为乌有?
所以,一切矿难的背后都有腐败。“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根治矿难”,这可是湖南娄底市的蔡力峰书记说的;这也不是瞎说的,人家是通过10余次下乡暗访后得出的结论。当“官煤勾结”由充当保护伞、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形态,发展到今天黑龙江“官煤合一”型,只能说明了腐败的升级,而其结果必然是事故的无法抗拒。当“官煤一体”之后,想要查处煤矿违规,简直是不可能的。从黑龙江这起事故看,监督部门对小煤矿就是采取了不查、假查、查而不究、究而不管的办法。
对遏制矿难,任何时候都不可乐观。什么时候腐败被遏制了,矿难才可能遏制。解决腐败,我们党有“三加一”的办法,就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体系和惩治体系”,对“官煤勾结”则要采取更加严厉的办法。比如,充当保护伞的拿了矿主5万元,这不能和一般的受贿5万元等同,因为它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工人的死亡;“官煤一体”也不仅是个一般的官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不能一退了之。总之,用减少腐败来减少矿难方是治本之策,此外并无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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