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潘旭临)《中日环境标志合作协议》换文仪式今天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举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董事长陈燕平先生和日本环境协会专务理事斋藤照夫先生出席仪式。这是继与澳大利亚、韩国签订合作互认协议后,中国环境标志与国际环境标志机构合作的又一重大进展。
自一九七二年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了一百六十倍,去年达到一千六百八十亿美元。中日贸易由于“绿色”问题而导致的贸易摩擦也屡有发生。从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来看,建立在优势互补基础上的民间经贸往来,对两国贸易水平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据悉,中国加入WTO后,技术性非关税贸易壁垒已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这其中环境标志常常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被使用。最新统计显示,因不符合环保要求,中国每年有多达四百五十多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阻于“绿色壁垒”,其中因为各国环境标志未实现认证结果互认而造成的贸易损失就达四十多亿美元。中国环境标志机构通过与各国环境标志机构之间的互认合作,帮助企业克服国际贸易间的绿色壁垒,提高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的发展。
陈燕平先生表示,中日两国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的签署,为两国企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环境标志认证平台,将更好的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