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刘菊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黑米、小米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29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黑米、小米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1%。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说,抽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注重内部质量管理,能够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从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来控制产品质量。本次抽查的全部产品中总砷、汞、黄曲霉毒素B1等卫生指标全部合格。但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一是检出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粮食中禁止使用合成着色剂。据了解,企业在小米中添加日落黄、柠檬黄,是为了将存放时间较长的小米经过染色处理后以次充好。
二是抽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的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标注内容不完整。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明确了食品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等内容。本次抽查发现有部分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号,个别产品没有标注质量等级。
4种抽查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山西沁州的“檀山皇”小米、内蒙古的“四野”黄小米、长沙市的“富湘”中华黑米、北京市的“古船”小米。3种抽查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沈阳隆迪食品有限公司454克装的“隆迪”黄小米、福建省莆田兴华食品有限公司454克装的“百味林”农夫良品东北小米、太原双象粮油贸易有限公司800克装的“双象”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