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北中山中学“教室血案”昨一审宣判,行凶男生因犯罪时不满18岁,不适用死刑,被判无期
本来是书声琅琅的教室,却有学生血溅当场!昨天,造成2名学生死亡、震惊全国的沈阳东北中山中学“教室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刺死2名同窗的翟鹏被判处无期徒刑。
血色回放
偷钱包打女生少年教室刀刺同学
案发时,翟鹏是沈阳东北中山中学高二·六班学生。2004年9月27日下午2点钟左右,翟鹏在下课时将前座女同学晓纹的钱包盗走(内装500元人民币)。晓纹发现钱包丢失后,怀疑是翟鹏所为,并向其索要,但是翟鹏予以了否认。
为了防止老师搜查,翟鹏将钱包内的500元钱拿出,把钱包扔到了教室窗外。之后,因为担心此事败露,翟鹏与女同学小娜到联营公司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并将赃款藏匿于联营公司二楼男厕所。
当天晚上7点左右,第二节数学自习课。晓纹在教室内再次找到翟鹏要钱,翟鹏却对晓纹出言不逊,气急之下,晓纹打了和翟鹏在一起的小娜。见状,翟鹏也伸手打了晓纹。老师和同学们迅速把他们拉开。
偷了钱不承认还打女生!这激怒了在教室外走廊的体优生尉某、王振海、张羽鹏等人,他们冲入教室,与翟鹏发生了撕打。在撕打中,翟鹏从书桌内拿出尖刀朝张羽鹏胸骨部位刺了1刀,朝王振海左胸、右肘关节等部位刺了2刀,致使张羽鹏、王振海失血性休克死亡。翟鹏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庭审直击
气愤同窗称凶手不配做他们的同学
在昨天宣判时,法院认为,翟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从重处罚,但其犯罪时不满18岁,不适用死刑。法院以翟鹏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同时判定翟鹏的父母分别赔偿2名被害人的父母经济损失15万余元。2名被害学生的家长当庭表示要上诉。
尽管法庭再三重申了纪律,当翟鹏出现时,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还是按捺不住喊了起来:“还我儿子!”“你得偿命!”有的边喊边举着被害人的照片,情绪十分激动。记者注意到,翟鹏面孔稚嫩,戴了一副眼镜,听到喊声后,抬头看了一眼旁听席,脸上抽搐了一下。
翟鹏昔日的几名同学也参加了当天的旁听。他们走出法庭时,一个个面色严峻。“谁是他的同学?”面对记者的询问,其中一名少年气愤地说:“这种人配给谁当同学啊?”
首席记者 靳室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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