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对油画棒、蜡笔质量监测结果,此次监测涉及超市,批发市场以及文化用品商店等11家经销企业的35种样品,合格率为89%。监测结果显示,被监测样品的有害元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问题集中在无中文标注的厂名、地址或产品名称。(上海《青年报》专题A03版5月30日)
其实在“六一”前,各执法机关对市场相关商品质量予以检查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既可对节日市场予以规范,也可对家长的购物行为产生一定的指导性影响。所以在此意义上说,这样的执法行为的确也是一件好事。可关键的问题是,人们只要对有关执法机关的行为稍加观察就能发现,现在有不少执法机关,对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时间上似乎只停留于在节日期间。给社会公众印象好象也只是在黄金周重视旅游市场、在妇女节重视妇女权益,而这次的“六一”儿童节,只要稍微注意一下消息,不仅是上海的执法机关,就是其它一些城市的执法机关也同样,似乎重点又是儿童产品质量。当然,不能就此说,执法机关的如此执法是错误,但看了多了,且又如此的有规律性,就不免使人有了一些想法:就以上海市工商局的上述监测来说,节前的监测结果公布肯定对市场净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想说的是,不管是儿童权益的保护,还是其他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在时间上不仅仅只是在节日期间的几天,如果相关的执法机关只将工作重点放在节日,那在时间上,在结果上,也就是在与节日相比时间要长得多的平时,也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犯,且这种侵害也不会亚于节日的侵害。想如此的结果也应是不言而喻的。
还有从执法的有效性看,无论是法规的要求还是社会公众的需求,执法机关所应追求的并不只是节日期间的购物安全,而应是更高层次的市场整体的长效规范与消费安全。因而对执法机关来说,如果仅停留于节日期间的执法而放松平时市场秩序的监管,那只能证明现有的执法理念是有很大问题的,也许正是由于如此错误理念的存在,才是现有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屡打不绝根源之一。
当然笔者在此并无意要否定现有的节日市场监管。而真想说的是,市场秩序的维护在时间、空间上都应该是全方位的,任何形式的放松,不仅于法律要求所不符,同时也是一种失职,结果也肯定是消费者权益受损。所以针对当前的市场执法缺陷,笔者很想对如此的执法理念说:“献礼”性的节日执法可以休矣!(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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