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凯张勇)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副司长卢厚林1日在国台办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说,为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国家质监总局正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销售。
卢厚林介绍说,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农业部于2005年3月12号联合发布公告,恢复台湾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入大陆。此外,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5月23日发布公告,允许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扩大到18种。
卢厚林说,为了便于台湾产品进入大陆市场销售,检验检疫部门将采取快速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具体包括:提供热线咨询,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开设热线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台湾水果检验检疫问题;加快检验审批,对台湾水果从快办理审批,对台湾到大陆参展的水果由质检总局委托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直接办理检疫审批;快速受理报检,对台湾水果实施全天候预约报检服务;对到港的台湾水果实行随到随检;加快办成速度,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立即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对于发现疫情的,经建议除害处理合格后,马上放行;加强与台湾企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及时解决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中遇到的检验检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