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最近实施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将成为打假利器,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造假等无证经营行为,房东可能因此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在昨日(5月31日)举行的落实属地化源头打假责任制工作会议上,副市长王晓玲介绍,实际情况表明,广州的无证照生产经营主要是由出租屋提供场所,大多数假冒伪劣也是藏身在出租屋的。针对最近批复的行政区划调整,王晓玲强调,属地化打假绝对不能出现“空当”。
广州市质监局局长曾元烽介绍,根据刚刚出台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从事无证照经营行为而出租房屋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将房屋出租给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落实属地化源头打假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地加以解决。”曾元烽表示,“质监部门将继续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等为重点,加大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集中力量对影响恶劣的造假地域、产品进行重点打击,遏制和震慑严重制假违法行为。”
广州还出台了协管员举报奖惩办法,市质监局拟拿出50万-60万元资金,专门奖励举报无证照生产加工的质监协管员,举报一宗无气瓶充装许可证而充装石油气,可奖励50元;举报一个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可奖励150元。(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