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程从台湾来渝做美容整形手术的张小姐发现,手术后,自己的脸竟变得右凸左凹,“比以前丑多了”。由于与“肇事”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张小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重庆市美仑美奂整形美容院告上法庭,并索赔10万元。昨日,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整形漂亮脸蛋变丑了
张小姐是台湾人,原本长相清秀,但她一直不满意自己的颧骨和鼻梁过高。2003年12月,她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重庆准备做整形美容手术,并选定了美仑美奂整形美容院。2004年2月23日,她到该院做颧骨降低术,3月19日,又在该院做了“鼻假体置换、鼻背宽大整形”手术。
术后一个星期,张小姐发现自己的颧骨低是低了,可只是左边低了,由此造成她的整个脸右凸左凹,而鼻梁变得比以前更宽大并有些塌陷。“现在一照镜子就想哭,原本一张好端端的脸,花了4万元竟整成了畸形。”张小姐说起这事怨气十足。
无奈协商未果上法院
整形手术后,张小姐找到美容院询问此事,但该院却称“手术是成功的”,这是正常的术后肿胀现象,要两个月之后才会消肿。当痛苦地等待两个月后,张小姐发现自己脸上的“肿块”不但没消下来,左鼻孔还时常疼痛,一检查才发现鼻孔里面的骨头左边凸出一个包块而右边凹陷进去。
对此,张小姐遂再次找到美容院,而对方仍坚称“手术正常”,不过“消肿”要等半年……一年多来,张小姐忍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多次往返于台湾与重庆之间,既耽误了生意上的业务,也令其老公苦不堪言。由于与美容院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无奈之下,张小姐将美仑美奂整形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全部手术费,赔偿精神抚慰金、差旅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庭辩美容术是否失败成关键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就美容院是否造成人身伤害、美容手术是否失败等关键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美仑美奂整形美容院出具了重庆市一中院的一份鉴定书,其上称,“从整形美容的角度看,手术是成功的,达到了美容的目的。”美容院由此认为,在整个医疗处置过程中,他们没有不符合医疗处置规定的行为,不应支付任何赔偿。张小姐对整形后的效果不满意,是因为她本人术前对整形美容手术期望值过高所造成的。
庭上,张小姐情绪激动,她认为这份鉴定书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在鉴定时,法医仅仅是凭肉眼观看,没有使用任何科学仪器进行检查,其结论并不可靠”;张小姐的代理人郭律师使出了“杀手锏”,她当庭出示了2份手术同意书,但蹊跷的是,这2份均由美容院出具的手术同意书竟有多处不同之处,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术后并发症”一栏。郭律师认为,美容院炮制了“阴阳”手术同意书,其中1份肯定是篡改过的,而法院的鉴定书所依据的正是美容院篡改过的那份,因而其证明力显然不够。
由于张小姐态度坚决地拒绝了法庭调解,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见习记者肖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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