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北京市委、市政府根据本市的毒情形势,正式批准成立了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即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北京市禁毒委员会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北京海关、市教委、市工商局等14个部门组成。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北京市禁毒斗争的决策及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的工作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禁毒工作,它的常设办事机构(即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随着北京市毒情的发展,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截至2000年4月,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4个成员单位增加到24个,充实了禁毒工作力量。
市禁毒委成立后,动员和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积极投入到禁毒斗争特别是毒品预防宣传工作中,针对北京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组织协调有关禁毒执法部门,加强堵源截流,尽最大可能减少社会毒品流量。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禁毒委的领导下,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格局,在打击整治、案件审理、预防宣传、禁吸戒毒、社会帮教、行业管理队伍建设等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 二OO三年四月)
为切实履行北京市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禁毒工作,制定有关决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的职责,充分发挥市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禁毒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委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市公安局: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直接办理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四、依法审批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证明;审批戒毒医疗场所的开办,并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五、承担处理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禁毒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研究制定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受市禁毒委的委托,对全市的禁毒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市委宣传部:
一、根据中央及市禁毒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禁毒宣传的年度计划。
二、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禁毒知识以及禁毒工作的成果、先进事迹。
三、组织、指导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创作和演出禁毒题材的作品。
市卫生局:
一、依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审批戒毒医疗场所的开办,并配合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二、对戒毒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三、在吸毒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的检验和监测;对戒毒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
五、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鼓励探索新的临床戒毒治疗方法。
六、配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
北京海关:
一、依法在海关监管区内查处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二、对易制毒化学品和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进出口依法进行监督。
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指导、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二、受理对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毒品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案件;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提出上诉、抗诉的毒品死刑(含死缓)案件的复核;对已经第一审和复核的毒品死刑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刑事案件中出现的最高人民法院尚无司法解释的具体法律问题,制定本市法院系统适用的量刑标准、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意见。
四、对在审理毒品刑事案件中出现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市人民检察院:
一、领导、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抗诉工作;直接办理重大毒品刑事案件的抗诉案件。
二、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对毒品刑事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三、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负责对禁毒地方法规草案的报审工作。
二、对禁毒地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一、协助有关部门对禁毒工作中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
二、组织、协调驻京外国新闻媒体对本市禁毒工作的采访活动。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把市禁毒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市禁毒基本建设的投资计划。
市经济委员会:
一、负责对所属化工、轻工企业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二、配合市外经贸委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工作。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审核市属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报情况。
市教育委员会:
一、根据国家普法规划,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的计划。
二、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禁毒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长禁毒责任制,努力实现全市教育系统无毒目标。
三、组织师生员工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市国家安全局:
一、为公安机关提供毒品犯罪活动的情报或线索。
二、配合公安、海关等执法机关查办毒品走私、运输案件。
市民政局:
一、对低于北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戒毒人员家庭,给以最低生活保障。
二、将无毒社区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工作规划。
三、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毒品的销毁工作。
四、依法支持禁毒社团开展工作。
市司法局:
一、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做好禁毒宣传工作。
二、依法收容强制戒毒的劳教人员,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恶习工作。
市财政局:
一、做好全市禁毒工作年度财政综合预算,按时拨款,并根据禁毒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市财政预算计划,努力作到逐年有所增加。
二、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好缉毒罚没款、物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禁毒专项工作的特殊需要,由预算外资金给予保证。
市文化局:
一、发挥文艺团体及各级群众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进行禁毒宣传。
二、按照市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对容留、放纵乃至为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对国家管制的一、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使用进行安全监督。
二、负责戒毒药品的研制、生产、供应、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监督。
三、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倒卖管制的精神、麻醉药品以及非法制造、倒卖戒毒药品的案件。
四、负责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结合工商登记和年审掌握全市生产、经营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对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娱乐服务场所内的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督促、指导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在制定实施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中,对禁毒工作单列项目进行考评;
二 、负责督促区县综治办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市总工会:
一、提出全市工会系统参与禁毒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二、指导、推动各级工会对员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活动,对员工中的吸毒人员进行帮教。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一、 加强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知识。
二、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参加禁毒宣传活动。
三、组织禁毒志愿者配合社区开展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市妇女联合会:
一、把禁毒工作作为各级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在社区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二、组织各级妇联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做好女吸毒人员的解除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后的帮教工作。
三、注意发挥妇女在家庭的特殊作用,做好亲属中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北京市禁毒机构的历史沿革
市禁毒领导机构
1992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禁毒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
苏仲祥 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刘长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迺之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佘 靖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均银 北京海关副关长
成 员:
翟 健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曹 祺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耀宗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良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晨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 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闪崇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柯良标 市农业局副局长
田大方 市医药工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孙本胜 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孟振德 武警北京总队总队长
茹水泉 北京海关调查处处长
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张良基(兼)
副主任:
王殿栋 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
董怀富 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
1994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名单:
组 长:
苏仲祥 市政府顾问兼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段爱华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良基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佘 靖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均银 北京海关副关长
成 员:
周焱云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王成心 市外经贸委委员
周继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 晨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士松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闪崇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振南 市农业局副局长
田大方 市医药总公司党组副书记
孙本胜 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孟振德 武警北京总队总队长
王殿栋 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
张克绵 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
茹水泉 北京海关调查处处长
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张良基(兼)
副主任:
张玉明 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
郭正礼 市公安局刑侦处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孟学农 北京市副市长
副组长:
张良基 市公安局局长
李 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继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阮增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德仁 市卫生局副局长
毛新堂 北京海关副关长
成 员:
慕 平 市高级法院副院长
王招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焱云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袁汉同 市计委委员
王成心 市外经贸委委员
孙本胜 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
刘红军 武警北京总队副总队长
宇文军良 首都综治办副主任
张 晨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世雄 市财政局副局长
茹水泉 北京海关调查局副局长
楚国清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曹克宇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生宏 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柯良标 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
谢 颖(女)市医药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阮增义(兼)
副主任:
赵宝桐 市公安局缉毒处处长
于泓源 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
1999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市禁毒委员会(不再称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名 单:
主 任:
强 卫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
任殿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朝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增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炳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陶济生 北京海关副关长
委员:
王 明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漳南(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汉同 市计委委员
王成心 市我经贸委委员
兰宏生 市教委副主任
周继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吴世雄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文阁 市工商局副局长
楚国清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艺文(女)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 欣 市文化局副局长
***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张桂华(女)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守祥 北京化工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树发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印泽 团市委秘书长
李灵雁(女)市妇联副主席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阮增义(兼)
副主任:
陶晶 市公安局缉毒处处长
2001年4月25日,经市领导批准,市禁毒委员会领导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
强 卫 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
吉 林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6月任)
副主任:
任殿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贵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增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炳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唐麒麟 北京海关副关长
委 员:
王 明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漳南(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白云生 市计委委员
徐和谊 市经委副主任
周河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建东 市教委副主任
王金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述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艺文(女)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 欣 市文化局副局长
***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牛青山 首都综治办副主任
赵 林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发 市总工会副主席
关成华(6月为戴维 女)团市委副书记
荣 华(女)市妇联副主席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阮增义(兼)
副主任:
王 军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
陶 晶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兼缉毒支队长
刘 杰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主任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禁毒委员会”,共找到
71,971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