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紧急出台灾区“稳价”措施
严查扰乱灾期价格经营者
省物价局昨日就加强灾期市场价格监管、稳定灾期市场价格水平出台多项紧急措施。
物价部门特别强调,灾区食盐、液化气、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将确保稳定,灾区防病治病等医药用品价格不得突破灾前价格水平,防疫消毒一律不得收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受灾特困生,今年秋季开学将享受免杂费、课本费等优惠政策。
【稳价措施】
食盐:保证供应
灾区价格部门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食盐,要确保新旧包装品种同时上市满足供应。
液化气:零售价严控差率
而对灾区实行经营差率控制的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其批发、零售价格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差率以内。
医药用品:不突破灾前水平
对灾区防病治病医疗服务及药用品价格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政策,并不得突破灾前价格水平,防疫消毒不得收费。
粮油蔬菜:实施价格干预
灾区价格部门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将价格控制在灾前水平。
成品油:按批发价供应
对灾后排渍用电价外征收的各种基金、附加,在救灾排渍期间一律予以免收,对灾区抗灾用汽、柴油按批发价格供应。
【减免政策】
住房:免征相关收费
昨日还出台了灾后重建的三项收费减免政策。其中,凡灾区单位和灾民因灾倒塌的房屋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或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异地建房的,一律免征建房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学费:免杂费、课本费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受灾特困生,今年秋季开学享受国家规定的“两免一补”(即免杂费、课本费和给予生活补贴)政策。
水电恢复:不向群众收费
灾区恢复供电、供水、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得向群众收取费用。
【监控手段】
严查扰乱灾期价格经营者
灾区价格部门要对灾期市场价格进行巡回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坑害群众的行为,群众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举报。 新报记者 匡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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