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超
金报讯 昨日,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公安部门将统一试行对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办法。据介绍,奖励的标准实行上、下封顶制。对举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最低奖励为人民币100元,最高奖励为人民币30万元。其中举报制毒工厂或者缴获毒品10001克以上或毒品半成品20001克以上同时抓获境外犯罪嫌疑人的,最高能奖励30万元人民币,是迄今为止全国最高的奖励标准。
科学有效利用群众的力量
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介绍说,今年1月11日至5月31日,全省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据统计,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各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案件1.5万余起,打击处理聚众赌博、参赌违法犯罪人员7万余名,收缴赌博罚没款人民币1.7亿元。经过专项行动,我省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
但是,受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省“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一时还难以禁绝。而群众举报是公安机关查禁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条重要途径,建立科学合理的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制度来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成为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迫切需要。
既可事后兑现也可“当场提成”
据了解,该《办法》所指的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生在我省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由此破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质询人员的举报不适用。
凌秋来说,由于不少举报人提出要求按照现场收缴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的百分比获得奖励,为此,奖励标准将实行定额与定比相结合:有当场收缴违法犯罪活动款的案件,可以按照当场收缴款的百分比予以奖励。并没有当场收缴款的案件,按照规定的定额奖励标准进行事后兑现。
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
省公安厅表示,《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举报的信息需具备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物品三个以上要素,仅仅是怀疑、推测性举报不适用本奖励办法。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为规范奖金申领,《办法》规定对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逾期不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因故无法签收的(如举报人死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由举报人近亲属签收。
■新闻链接
举报下列违法活动可奖励
1.涉黄活动:介绍、容留、引诱、强迫、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从事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招嫖活动;淫亵活动;传播、制贩淫秽和色情物品活动;淫秽色情表演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形式的妨害风化活动。
一般案件奖励:100至3000元;重大案件奖励:3001至10000元;特大案件奖励:5001至20000元。
2.涉赌活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组织赌博活动;协助组织赌博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赌款和其他便利条件活动;暴力护赌、追讨赌债活动;参与赌博活动。
一般:奖励100至3000元或查缴赌款额10%以下;重大:奖励3001至10000元或查缴赌款额15%以下;特大:奖励5001至20000元或查缴赌款额20%以下。
3.涉毒活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活动;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活动;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活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未经灭活的籽)、幼苗活动;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活动;吸食、注射毒品活动。
举报吸毒人员奖励:100至1000元;举报娱乐场所吸毒奖励:500至10000元;举报贩毒奖励:100至10万元;举报制毒工厂奖励:5万至30万元。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举报”,共找到
11,930,840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