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4日电(记者葛素红)辽宁省卫生厅2日首次披露全省沈阳、大连和锦州三城市的14家省属医院的医疗服务情况,以引导患者自主地选择医疗服务,明明白白看病,营造健康有序的医患关系。这是辽宁省首次通过建立诚信服务评价体系,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
辽宁省首次建立的医疗机构服务诚信评价体系主要坚持评价群众最关心问题的原则,针对医院服务水平、收费高低、服务设施和服务态度等情况,确定评价指标,以引导患者自主选择与自己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辽宁省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学识结构、医疗业务与医疗收费、单病种平均收费情况、常用药品价格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其中单病种平均收费情况一项,主要抽查胃恶性肿瘤、白内障、乳腺恶性肿瘤、剖宫产、结节性甲状腺肿、单纯性阑尾炎共6种疾病住院患者的费用情况,其中大连和沈阳两地的医院收费水平偏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胃恶性肿瘤和剖宫产两项手术费用均最高,分别为47235.88元和6186元。
辽宁省卫生部门介绍,建立医院机构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从各医院宏观病案管理部门按每病种随机抽取10份病志,并审核病志的可比性,在此基础上求其平均值。通过各个医院的相同病种平均收费,反映医院的收费差异,为不同消费人群选择就医提供参考消息。
辽宁省卫生部门要求全省14个市从今年7月开始启动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诚信评价工作,年底全部完成。通过3年时间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