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通州讯(记者黄琦) 考试期间没有给同桌传递答案,担心报复带刀上学。到校遭同桌威胁,掏出刀连扎3刀。
事件原因
发生口角刀扎同学
近日上午,通州区某中学初二(1)班学生刘某与同学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叫来同学威胁李某,冲动之中,李某掏出从家带的水果刀扎了刘某3刀。
据了解,李某和刘某是同桌,起因是前一天考试时,因为李某没有按刘某的要求为其传递考试答案,对方威胁了他几句。回家后,李某越想越不服气。去上学时,他偷偷地将家中的水果刀带在身上。早上,与刘某相见双方就发生口角,继而双方撕打起来,并且刘某叫来其他几名同学要收拾李某,李某一着急,就掏出刀子扎去。
受伤学生
对方举止太冲动
昨日,在通州区263医院普通外科的病房中,记者见到了伤者刘某,14岁的他穿了身黄色篮球安静的躺在病床上,胳膊上还在打着点滴。刘某的母亲一直在边上细心的照料着他。“家里就这一个独子,现在只想他早点恢复,别的都是次要的。”
“我们平时也没有矛盾,也没有想到他带刀来学校。”微弱的声音从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嘴中传出来。“可能是他心理压力太大了,发生冲突的时候太冲动了。平时学校给我们上心理课程,但是我们都不好好听,感觉没用。现在想来还是有用的。”
263医院外科的医生介绍,刘某的腹部、腰部和大腿分别被刀扎中,伤口不深,没有伤及腹腔脏器,现还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律师说法
致人重伤须承担刑责
北京天安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表示,已经满14岁周岁未满16周岁公民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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