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德普自曝“回扣门”
若不是近日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以近480万美元巨额罚金,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在我国行贿的问题还不会暴露。成立于1991年的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Diagnos-ticProductsCorporation(简称DPC)的子公司,从事免疫药盒的分装、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销售等业务,年产值达7000万元,销售量占全国市场的1/3。根据美国司法部5月20日提供的报告,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他们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
美国司法部认为,DPC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有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罚其交纳404万美元的罚款,还要交纳75万美元的预审费等费用。
潜规则
回扣已成竞争法宝
南开大学法学院李建人博士说,天津德普公司行贿,最先是由其母公司发现,并由母公司向美国有关机构举报的。之所以会这样做,是为了免除被别人举报后,面临更大的处罚。
得知德普公司在美国“出事”,多年从事医疗器械制剂销售工作,对德普公司相当熟悉的成虎非常惊讶,并对此感到不解:送“回扣”是行内的规矩,怎么就违法了呢?
他对记者说,现在90%以上的医生不会直接向销售人员索要财物,但肯定是“不给钱不订货”的。自己不给回扣,别人给了,自己的产品肯定就卖不出去,于是大家纷纷争先恐后给对方“好处”。
据南开大学法学院调查,商业贿赂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许多行业都存在,其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贿赂的东西由最初的人民币、美元发展为美色、古玩、书画、房产等。被调查的一半以上的公司表示,“给回扣”已成为许多公司竞争的法宝。
据悉,天津德普公司在财务账面处理时,将162.3万美元的贿赂登记为“销售支出”,这笔支出相当于德普公司发案期间内销售额的3%~10%。
成虎诉苦道,让一些医生吃、喝、拿,企业也就认了,但一些主管人员的其他爱好也让企业很头疼。他就曾每周都陪着一家医院50多岁的科室女主任去跳舞,还陪同这位女主任旅游。
中国人强调人际关系,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逐渐适应了这种与西方观念完全不同的“本土环境”,学会对相关政府机构和交易对象采取“特殊沟通”方式,以商业贿赂为主要手段构筑自己的“关系网”。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高新才说,跨国公司既是不正常商务环境的受害者,又是正常商业秩序的践踏者。
现实
法律难敌潜规则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出现腐败,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有关部门监督、执法不力。对于商业贿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工商局等部门都有调查取证乃至立案查处的权力,但遗憾的是,德普公司长达11年的非法行为,竟然没有被发现。而德普事件还只是商业贿赂冰山的一角。我国多部法律对贿赂都有着相当严厉的处罚规定,但现实的情况却是,法律不敌潜规则。而执法不力,实质上就是对商业贿赂的默认。
一些跨国公司的代表表示,他们当初之所以进入中国,是因为中国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而现在他们感到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更为重要。他们建议政府在创造投资环境时,由提供税收优惠等传统做法转变为搭建透明的竞争平台,让潜规则退出竞争舞台。新华社“新华视点”
评论
美法律帮中国反腐?
专家认为,美国人惩治美国公司,目的不是以美国的法律为武器为中国净化市场环境。《海外反腐败法》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美国公司间的公平竞争。如果一家美国公司以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而获得机会,那么不行贿的美国公司就处于不利地位。为了维护公平,就以法律的强制手段,使所有的公司都不敢行贿,哪怕行贿的对象是外国的官员。分析《海外反腐败法》的条款,其明确的潜台词是:美国公司应该而且必须到世界各国去挣钱,但是,绝不能把那些国家的腐败病毒带回美国,以致污染了美国的商业环境。虽然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反腐希望寄托在美国法律身上,但至少可以搭一下他们的便车揪出中国的受贿者。(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