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是江苏卫生行业的一大“顽疾”,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苏州市深入推进医药行业专项治理,让群众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苏州市已把平均诊疗费用的增长比率、药品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等作为各医院重要的考核指标,确保平均医疗费用的增长率低于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建立大型检查报告单通用制度和出院病人费用复核制度,积极开展门诊处方限量限价、单病种收费等的试点工作,减轻患者的不合理费用负担。
为了严控“大处方”、大检查,苏州市严格控制处方金额,明确规定,苏州市属综合医院平均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1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均处方金额不得超过65元。严查纠正收受红包回扣、大处方、乱检查等违规行为,确保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苏州目前正严格规范药品的招投标,积极开展药品招投标网上交易,增加采购透明度,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压低药品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时,建立医药经营企业不良行为登记制度,遏制不正当竞争和违规促销等行为。进一步探索医药分开等源头治理措施,根据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分别推行药房协管和建立采购中心等模式,形成权力分置和制约机制,遏制医药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此外,该市还严格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务人员建立医德医风档案,主要医疗机构的工作量、单病种医疗和费用信息、平均住院天数和社会满意度等,定期向社会公示,对50个病种的合理检查和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等进行全面检查,引导患者自主择医,引导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又讯今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苏省卫生厅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后,决定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坚决把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降下来。
措施中,江苏将严格控制门诊及住院费用增长,今年全省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要实现“零增长”;每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在前三年平均增幅的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
江苏将严控“大处方”、“大体检”,积极试行常见病用药协定处方,制定严格的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医生处方评价制度并定期公示。
江苏还确定,今后县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实行“阳光购药”的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全省县及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全部药品和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均要列入招标范围,占采购支出80%以上的药品品种纳入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执行以市为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招标的规定,并逐步过渡到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另外,还增加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内容。
本报记者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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