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交3000元赞助费,我们就不曝光!”6月1日下午,假冒四川电视台记者的男子卢军与敲诈对象讨价还价时,被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民警当场挡获。
据通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闵军舰介绍,今年2月初,卢军到成都某杂志社应聘时认识了文兵。5月31日,文邀约卢军到达州“出差采访”,并将伪造的采访证及贴有四川电视台台标的文件夹、摄像机、新闻采访车车牌和一盒印有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采编、记者的名片交给他,两人租车从成都来到达州。6月1日上午,两人在达县石板发现某企业正在生产钢材,随即扛着摄像机对其进行拍摄,接着采访了该企业负责人,留下一张名片驾车离开。随后又对达县南外另一家企业进行了“采访”。随后,分别约两家企业负责人到茶楼商谈,当石板某钢厂厂长来到约定地点后,卢以曝光为由要挟对方,拿出一份早已伪造好的赞助协议书,让其交3000元赞助费了结此事,同时威胁道:“如不交,就将采访内容及画面播出。”该厂长觉得卢身份十分可疑,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接警后,通川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挡获了卢军,文兵闻风而逃。随后,西城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给了该分局刑警大队。分局刑警大队迅速向成都警方和四川电视台查证,得知两人是假记者。
目前,卢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查另一涉案嫌疑人文兵。警方希望遭遇过类似敲诈事件的受害人与通川区公安分局联系。杨波记者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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