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报记者 郭龙摄影报道
昨日,浦记肥牛火锅店老板娘李女士找到成都自来水总公司城东管网所,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但管网所称只能进行适当的补偿。由于协商失败,李女士已经聘请律师,要起诉索赔。成都自来水总公司城东管网所党支部闵书记称,这是自来水总公司遇到的第一起爆管受损者索赔纠纷。
上午协商
等不到人 打的上门索赔
昨日上午10时许,浦记肥牛火锅店老板娘李女士致电记者说,城东管网所管网运行科罗科长6月5日下午在电话中告诉她,6日上午10时派人到火锅店登记受损情况,但她等了半个小时都没见人来。
记者赶到火锅店后,李女士气愤地说,从早上起,她已打了十多个电话,城东管网所的人总说派的人在路上了,其态度令她心寒。说完,李女士抓起一个装满纸张的塑料文件袋,打的到城东管网所索赔。
李女士称,根据初步统计,火锅店至少损失17万元,要求城东管网所全赔。
城东管网所闵书记和罗科长则称,只能根据《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协商无果,李女士称要起诉索赔。
下午查损
统计半途而废 不断发现新损失
下午1时50分,闵书记、罗科长等人到火锅店对受损情况进行登记。半小时后,管网所的工作人员说太多了,要请示上级领导后再说。登记工作半途而废。
在登记时,人们从吧台找到一个大纸袋,里面是有奖发票存根。看着这些湿漉漉、沾满稀泥的存根,李女士惊叫起来:“哎呀,这些存根要交回税务局,咋只有这么点喃?”小工找了一阵,没找到其余的存根,他们说肯定被“洪水”冲走了。
李女士拿出发票购置凭证说,火锅店每月买24本发票,从1月至5月一共买了120本,没有交回去过,“交不回存根,以后可能买不到发票,还要挨罚款。”小工数了数,纸袋中存根只有33本。
昨日下午,李女士和管网所闵书记等人一同查看了火锅店后院一间电器储藏室,门一打开,就有一股霉臭味扑鼻而来,地上的积水还没有干。屋里堆积的热水器、日光灯管等物品已全被水泡湿。
各说各理
爆管之争:水管到使用年限没有?
看着不断发现的新损失,心痛如割的李女士立即给其法律顾问打电话,要求律师尽快起诉。李女士说,她起诉至少有三个铁一样的理由:一是爆管事实;二是店里的损失;三是根据媒体报道,城东管网所的工作人员承认爆管的主水管已达到使用年限而且没有更换。她认为,正是由于管网所工作失误才导致爆管。
此次爆裂的管道是否到了使用年限?城东管网所罗科长称:“这根主管道虽然使用了近20年,但绝对没到使用年限。”记者向位于崇州市的川建管道有限公司咨询,该公司的一位女士称,直径1000毫米的铸铁水管的使用寿命为50年。
法规之争:供水条例将责任归谁?
闵书记和罗科长称,根据《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这次爆管属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爆管,不属于事故,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管网所将对火锅店进行适当的补偿。
但是,记者在闵书记提供的该条例中并没有找到他所称的法律依据。昨日下午,闵书记又向记者提供了《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条例第4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女士称,这正是她索赔的法律依据之一。
律师说法:看是否属于突发事件
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高认为,如果水管没有超过使用年限,没有质量问题,自来水公司也经常对管道进行检修,尽到了管理义务,则爆管属于突发事件,是不可抗拒的,自来水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自来水公司对爆管隐患未及时清除,那么爆管就不应作为突发事件处理,自来水公司就有疏于管理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闻·背·景
爆管索赔 成都首例
闵书记说,以前也频繁发生爆管,爆管后大多数居民和商家都表示理解,自来水公司也对一些受损商家和居民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次可能是工作不到位产生误会,以致协商补偿不成。闵书记称,不论李女士到不到法院起诉,她都是成都市第一个因自然爆管引起的向自来水供应企业索赔的人;而成都的自来水供应企业也第一次遇到因爆管引起的索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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