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6月2日关于深圳盐田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报道,引起关注。传统的居委会为何陷入角色错位?什么原因造成居委会服务功能弱化?社区管理体制的挑战又来自哪里?
去年10月份,媒体关于“6个人的居委会挂45块牌子”的报道,把传统居委会行政负担过重的尴尬推到前台。
6月2日,记者访问深圳诗宁里,发现这个改革后编制13人的居委会(直选后改为社区工作站),仍然挂着17块牌子。按有关规定,1个社区工作者一般管理100个人,而这个小区有7000多居民,大大超出居委会的管理能力。
居委会角色错位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但长期以来,居委会主要承担着政府下沉到社区的工作,自治、服务功能尤显苍白
“我们的精力主要用于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某居委会计生委员周女士告诉记者。在她的办公室中记者看到一长排文件夹,上面写着城管、社保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各种事项。
侯伊莎,北京大学在读博士,深圳盐田区民政局局长。她将居委会改革的必要性讲得很透彻:随着政府各职能部门不断把自己的工作下沉到社区,社区工作行政化已成为居委会难以自主发展的桎梏。
记者来到深圳福田区的一个居委会。编制9个人的居委会,仅有三房一厅,却管理着一个两万多居民的大社区。工作人员坦言:“许多工作我们得借用物业公司的力量。”
居住在该区碧云天小区的张先生的体会是:现在社区出了什么事,包括协调邻里关系,首先想到的是找物业,而居委会,他“不知道在哪里”。显然,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不如物业公司来得紧密。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商红日认为:随着社区的物业化,组织上政治层面的因素逐步减弱,居委会和现代老百姓的生活游离得比较远,无法渗透到社区生活当中去,在很多方面难以代表居民,反映不了老百姓要求。
居委会如何代表居民
随着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出现,传统的居委会已不适应新的要求。同时,政府往往只用行政标尺来度量它,对其自治功能缺少绩效考核,导致居民参与不够
在一个不属于直选范围的社区———福田区莲花北小区,居委会张主任也正在准备一场选举。她解释说,每30户出一个居民代表,由116名代表选出新一届居委会。
这正是目前大部分居委会沿用的选举方式。“这种选举有时只是走过场,”一位居委会委员坦白地说,拿政府工资,做政府派的活。
早在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就规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1989年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居委会离真正的居民自治组织,还有较大距离。
居委会的自治地位为什么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北京大学谢庆奎教授找到两条原因:一是随着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新兴事物的出现,有关居委会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二是由于政府行政事务的下沉和扩张,导致居委会成为基层政权的“细胞”,政府只用行政标尺来考核它,而自治的这部分却缺少绩效考核,导致越来越弱。上海师范大学商红日教授认为还有一条:居民的参与不够,社区的动员不够。
社区管理面临新挑战
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商品房小区成批出现,改变了城市人群的居住形式和社会结构。充分发挥社会资源,让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课题
深圳盐田区试点的改革模式中,居委会和工作站、政府、居民的关系仍缺乏具体界定,居委会与在社区管理中作用越来越大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也未提及。此外,“不吃皇粮”的居委会,经费来源将成为首要问题。
苏州大学沈荣华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两大社会背景:一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二是商品房小区的成批出现,改变了城市人群的居住形式和社会结构,怎样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让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就成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课题。
浙江大学比较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的郎友兴教授提出,目前许多社区只是物业上的概念,而非一个文化目标、价值认同的集合体,居民的自治,需要居民之间更多的沟通、交流,不是一朝一夕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