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原北京某软件技术学院学生陈立宏,铤而走险入室抢劫,持刀将事主杀死;北京市密云农民果连云,仅因一点邻里纠纷,便大动干戈将邻居打死,并将邻居的儿子打成伤残。6月7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陈立宏、果连云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出生于湖南郴州的陈立宏,2003年9月进入北京某软件技术学校学习。在校期间,父母每学期给其六七千元钱,然而贪玩的他不但把钱都花光了,而且还先后向一台球厅老板借了近5000元。还不上钱,陈立宏便起意抢劫。2004年6月5日10时许,陈立宏准备去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10号楼同学家里时,发现该小区9号楼14层武某(女,殁年29岁)家的房门开着。武某下楼倒完垃圾回屋后仍未关房门,陈立宏便决定抢劫武女士家。当日13时许,陈立宏闯入武某家中,采用扼勒颈部、持刀威胁等手段对武某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陈立宏为制服武某反抗,持刀切割武某颈部致武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陈立宏劫取武某一张内存10元的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等物品。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陈立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判处陈立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果连云家房屋影响到邻居马某(女,殁年42岁)家房屋滴水,双方由此产生矛盾。2004年4月3日,马某将果连云家院墙拆毁一段。同月12日19时许,果连云在得知此情况后,遂在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镇苍术会村一街道处等候马某。当马某与其子经过此处时,果连云遂上前质问马某,双方发生争吵,果连云遂用事先准备的铁棍猛击马某头部数下,将马某打倒。马某儿子见状后返回家中打电话报警,果连云又进入马家,用铁棍击打马某儿子头部数下。马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马某的儿子被打成重伤,造成九级伤残。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果连云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后,持铁棍蓄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必须依法惩处。据此,法院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结伙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犯、32岁的辽宁农民许运波等。 作者:高志海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