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发现艾滋病毒感染者、患者、疑似感染者或患者时,按照要求将必须通过网络直接上报。
据了解,在以往,医院、体检机构、计划生育、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发现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时,都是打电话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由疾控人员前往搜集感染者或患者的具体情况。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艾滋病的网络直报,对艾滋病开展专项监测或专题调查如哨点监测、行为监测、队列研究、自愿咨询检测以及高危人群筛查等,若发现疑似或确认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必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艾滋病疫情常规报告实行月报告制度,县(区)疾病控制中心每月结合网络直报及主动监测等汇总辖区内的艾滋病疫情,向市级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没有新发病例时作“零”报告,市级疾病控制中心上报省疾控中心。县级以下等医疗机构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并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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