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曹维新
曹维新1944年2月出生,宁夏银川市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大学毕业。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会常委、宁夏区委会主委。中学高级教师。
1962年至1966年在宁夏大学数学系学习。1966年9月宁夏大学毕业后留校待分配。1968年6月在永宁县李俊中学任教。1978年9月在永宁中学任教。1986年8月在永宁中学任副校长。1989年3月任永宁县政协副主席、永宁中学副校长。1990年2月任永宁县副县长。1995年7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1997年7月任银川市副市长。2002年6月任民进宁夏区委会主委。2003年1月当选为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
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1992年被授予自治区实施“231工程”先进工作者称号。任银川市副市长期间分管科教文卫体和民政等方面工作,领导制定了银川市教育结构规划,新建改建了一批中、小学校;制定了银川市文物保护措施,对西夏陵和贺兰山岩画进行了保护性开发利用;银川市的卫生在全国卫生大检查中达标,体育在全国城运会上金牌实现了零的突破,双拥工作实现了四联冠,开创性地开展了低保工作等。主编有《银川小志》、《银川年鉴》、《银川综合年鉴》等多部图书。曾出访加拿大、日本和欧洲9个国家。来源:人民网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7日14:16(责任编辑:吴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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