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阳
刘驰和刘新月被押出法庭。
情侣诈骗挥霍亲人214万元
案件回放
昨天在市一中院听判的刘驰和刘新月是一对恋人。2002年4月至2003年6月,今年24岁的刘驰先后向舅舅、姨妈借款214万余元。借款理由五花八门:承包国际旅行团、父亲被汽车撞伤、父亲受贿被查处……
借款被刘驰和刘新月挥霍一空。他们各自租了帕萨特、宝来等各种中高档轿车,仅租车费就花去60余万;租了两套4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对其做了装修;还花费两万元购买了一条宠物狗。
2003年年底,刘驰的家人向他逼问借款去向无果后向警方报案。
宣判现场
亲属听判后呆坐不动
“刘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新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昨天10时39分,法官宣读了判决。刘驰的身体摇晃了一阵。他的父母、姨妈和舅舅在旁听席上一片沮丧之情。
刘驰诈骗的214万余元都是姨妈和舅舅的血汗钱。案发时,他们想逼迫“满口谎言的刘驰说出真相”。但警方介入后,他们又四处求情,表示不愿追究,还申请将刘驰取保候审。
“只能这样了!”看到刘驰的亲人呆坐在旁听席上一言不发,与以往宣读完判决就退庭的固定模式不同,王东法官破例做了解释,“确实数额太大!法律规定,诈骗20万元以上、诈骗10万元无法归还的,就应该10年起步。你们骗了214万元、还将其全部花光。”
庭下故事
受害姨舅凑钱为其送行
据了解,刘驰是母亲38岁时才有的独生子,家人非常溺爱他。刘驰每次借款,都先由母亲出面打招呼。据他母亲介绍,自己家并不富裕,家里的老房子“一直都没舍得装修”。
昨天,当刘驰被法警戴上手铐押出法庭时,他的母亲泪眼迷离。而被他骗走170多万元的姨妈则搀着刘母,多次向法官求情:“是否能够监外执行?”
中午11时,获悉刘驰可以带一些钱去看守所时,他被骗的亲人在凑出身上仅有的500元现金委托法官转交后,又赶紧去银行取钱。本报记者王阳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刘驰”,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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