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保监局获悉,在我省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之后,全省保险行业已迅速开展查勘定损以及理赔工作。截至6月6日下午5时,全省洪灾人身保险已赔付22万元,财产保险估损金额300万元。湖南保监局人士称,由于投保额小、承保面小,保险赔付相对湖南洪灾的损失,有杯水车薪之憾,充分反映出发展县域保险和农业保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查勘定损和理赔启动迅速
灾情发生后,湖南保监局迅速启动重大灾害应急方案,组织省内各家保险公司及各市州保险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由于受灾地区通讯、电力和交通中断,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面临较大难度,公司承保标的损失和伤亡情况尚不十分明朗,其中尤以财产险灾情更为突出。到目前,共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新华人寿、天安产险等六家公司接到报案。中国人保承保的财产险保户中,估计损失250万余元,目前正由公估公司定损;在中国人保承保的学生平安保险保户中,初步查明有5名被保险人死亡,已全部赔付到位;中国人寿承保的学生平安保险保户中,初步查明已死亡12人,7万元赔款已付;太平洋产险承保的财险保户的损失正在进一步查定中;新邵县有投保了新华人寿“美满人生”保险的1名被保险人死亡,已赔付1万元;天安产险承保的湘潭第四大桥受损并已报案,具体损失情况需在洪水退后方能确定。
让“社会稳定器”发挥作用
洪灾发生后,尽管各家保险机构迅速行动,但大致为300万元的理赔款,相对于已超过20亿元的损失来说,可谓杯水车薪。据省保监局资料显示,一样的情况在湖南省2004年的洪灾中同样存在。2004年全省共有怀化、常德、益阳、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娄底、邵阳、岳阳等8个市州数百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通过保险得到的赔偿也才5000万元。此次洪灾,广大农民的生命和家庭财产、牲畜、农作物由于没有投保,因而几乎没有得到任何保险赔偿。
马克思曾称保险业为“精巧的社会稳定器”,这一现代社会最有效的风险解决手段,放大专项资金的作用,可事前主动应对各类灾害。事实上,在湖南的一些地方,县域保险的作用已经有所体现。如5月31日湘西龙山县湾塘、红岩等7个乡镇遭受雹灾,造成约5000户农房受灾,损失在150万元以上。但由于该县农村房屋实行了全县统保,每年由县财政向中国人保龙山县支公司交保险费50万元,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在处理救灾问题上,就明显要从容镇定得多。保险不但发挥了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且还起到了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的作用。曾纪军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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