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
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元的成本。这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成本所作调查得出的结论。
自2003年12月开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全国8个省发放农民工维权状况调查问卷和农民工维权手册各8000份,调查农民工维权典型个案17件。
调查发现:在这些农民工中,48.1%的人有过出门打工但拿不到工资的经历,其中30.6%的人有100元~1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5.7%的人有1000元~5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6%的人有5000元以上的工资没有拿到。
调查显示,农民工讨薪需付出四大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平均讨薪的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如果提供法律援助,则成本最少需要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
参与此次调研的肖卫东律师多次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说,为了要一个处理结果,农民工往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去几次甚至十几次。从调查的典型个案来看,有的农民工仅仅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阶段就要花出几百元至上千元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即便按最保守的920元经济成本计算,农民工维权成本也已经超出他们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根据对17个案件调查情况来看,每个案件综合成本都超过1万元。
肖卫东说,从权益被侵害到向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这期间农民工有的要等十几天,有的要等上几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他们无法正常劳动。
而政府部门同样也要支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如果走完一个完整的程序,至少需要13天~25天的时间。
农民工讨薪的巨额成本,给本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
由于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所以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基于此,有的农民工甚至选择了暴力手段或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跳楼、爬塔吊等。这些恶性事件,不仅直接威胁着农民工、用人单位老板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直接威胁着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
有专家评价称,这是一份十分“写实”的调研报道,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进行调查,其用意不仅在于从另外一个角度勾勒出农民工维权步履维艰的现实困境,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为了破解农民工欠薪难讨的制度症结。
崔丽
郭增光,河北省涞水县石亭镇东龙泉村农民。
在北京打工,个人被拖欠工资1000余元。
“为了要回工资,我先后从河北老家到北京找过用人单位老板20多次,找过北京市大兴区劳动监察大队14次,找过大兴区法院11次,找过北京市一中院3次。我还找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大、北京市建委、国家建设部等十几个部门。
“从河北老家到北京,每一次仅交通费就是70多元。讨薪3年来,我直接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复印费、电话费、诉讼费达4700多元。可是现在,法院把行政案件驳回了,我还得从头开始打民事官司。”
姚胜余,甘肃省甘谷县六峰镇张家庄村三组农民。
1994年8月至1995年3月27日,姚胜余等30名民工在西安外语学院和宝鸡创业大厦打工,被包工头丁祥林和吴掌林拖欠工资共计19万余元。
“从1995年4月到1997年7月,我们先后找了吴掌林40多次。每次最少是我一个人来,有时候两三个人,有时候五六个人。从甘肃甘谷老家到宝鸡,吃、住不算,每个人往返一次的路费就要200多元,每次最少要花出五六天时间。这些钱都是我自己垫付的。
“从1999年8月向金台区法院起诉到现在,我们经过了法院的前后8次判决,讨回的10575元还不够欠薪的零头。一拖10年要不来工资,跟我一起出去打工的人,有的怀疑是我把钱要回来自己独吞了;有的觉得是跟我出来打工的,要不来钱就得找我,于是逢年过节便找到我家里要钱,不给钱不走,在我家中吃、住。我家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不是卖了当路费,就是被他们拿走了,我的头上至今还有挨他们的打落下的伤疤。
“为了讨回工钱,我光是垫出的路费就有1万多元,而我自己被拖欠的工资还不到7000元。现在我没法回家,也不敢回家,我在宝鸡当乞丐已经有七八年了。”
张志玲,山东省鄄城县桑成乡南魏村农民。
张志玲等十几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款是13.6774万元,张志玲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近1万元。
“为了讨回应得的工资,这6年来,仲裁、诉讼、申请执行,直到法院决定再次开庭,不算我垫交的3000元仲裁费,仅交通费、住宿费、复印费我就花了3000多元。可是等了5年多,法院现在连庭都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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