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6月8日电(记者亓树新)在中国北车集团齐齐哈尔车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齐车公司)公安保卫处的一次围捕行动中,两名农民慌不择路跌入水中死亡。日前,当地法院对该次行动的负责人王伟峰作出了有罪的判决,但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判定齐车公司赔偿两名受害者家属总计12.73万元赔偿金。
对此判决,检察机关表示认同,但被告齐车公司、王伟峰和受害人家属均提起了上诉。齐车公司与王伟峰称,此次出警行动是打击偷盗行为,两名死者为逃避抓捕自行跳入水中并意外死亡,是其自身行为导致的。而受害者家属则认为量刑过轻,有罪者不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的事实是:齐车公司下属的聚龙实业有限公司杂品回收站经理赵云伟,多次向公司公安保卫处反映钢渣线上有人偷铁。10月14日,公司公安保卫处经研究决定,由王伟峰负责当晚实施抓捕。会后,王伟峰与赵云伟、孟昭杰等人去抓捕现场勘查,为了不暴露目标,王伟峰等人在距钢渣线路基100余米的南侧树林边,勘查了线路南侧的地理环境。
当晚有民警12人,由王伟峰带队,从钢渣线东西两侧进入现场。在抓捕过程中,当天值班民警张继伟鸣枪示警,作案人员看到民警进入现场,四散逃跑,其中部分人员逃离了现场,韩树昌、张民在逃避抓捕的过程中,慌不择路跌入路基北侧的水坑中溺水身亡。
而受害者家属认为事实不是这样。死者张民的哥哥张林回忆说:“当时我正在捡铁,突然听到一声枪响,然后看到从东、西两个方向呼啦啦上来一帮警察,大喊:‘不许动,都蹲下!’我就跟着大伙跑,可是两头都被警察堵住,慌乱中我滑进了北侧的水坑里,水不深,可我不敢出来,好几个警察用手电筒往水里照。这时,我听见弟弟张民在离我不远处喊救命,我就顺着声音游过去想救我弟弟,可是游了三四米远就游不动了。这时我弟弟又接连喊了两声救命,我也不敢吭声,就见岸上的警察一个在抽烟,一个用手电筒往水里照……”
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称,公安保卫处在该事件中“抓捕”的对象是“捡废铁的人员”,而企业保卫部门强调的是打击偷窃行为。是“偷”是“捡”,双方各执一词。
据记者调查,在那天的行动中,共有14个村民被企业警察带回并做了笔录,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第二天,在受害者家属的要求下,齐车公司从现场打捞上来死者张民和韩树昌的尸体,并给予每位受害者家属3.5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
另据记者了解,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特别说明:“死者的死亡,是由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与公安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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