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在沈阳市法库县叶茂台镇头台子村,全国重点文物辽墓群所在的老虎窝山,被头台子村村委会以山头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了个人,山头承包出去后,辽墓群所在区域遭到不同程度毁坏。
晨报讯(记者 穆云平)“头台子村村委会在对外承包山头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黑幕。”
昨天,法库县叶茂台镇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在本报记者来到头台子村调查辽墓群被承包出去的第2天(即6月3日),镇政府就已经介入了此事的调查中。
镇政府:可能存在黑幕
镇政府的调查结果是:头台子村承包山头已经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因此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没有顾及辽墓群的存在,造成恶劣的后果,“这是村委会的一个失误,但不是有意为之!”
针对《华商晨报》的报道,这名工作人员指出,头台子村村委会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辽墓群所在的老虎窝山被承包给了个人,合同中没有明确对辽墓群所在区域的保护措施。
二、头台子村村委会在对外承包山头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黑幕,在村民中造成了相应的影响。
承包合同被修订
记者了解到,针对第一个问题,6月6日,法库县文化局局长马长青等人已经对辽墓群所在的老虎窝山的承包合同进行了重新修订:辽墓群保护区范围内禁止种植树木。“辽墓群保护区的范围还需要市级文物部门进一步划分。如果把整个老虎窝山都划入辽墓群保护区,承包合同将自动作废。”
昨日,沈阳市文化局文物处张处长表示,关于辽墓群保护区域的划分,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完成,他还出示了一份《法库县叶茂台辽墓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示意图》,“只是当时打下的界桩都被村民拔掉了……”
张处长说,是《华商晨报》的报道使文物处认识到了加快划分辽墓群保护区域的重要性,“我们将立即对保护区域进行划分……”
承包未向监察部门申报
针对头台子村村委会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昨日法库县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
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田久荣告诉记者,在村委会对外承包土地、荒山的过程中,如果承包价格超过3万元,承包之前都应向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申报,但法库县监察局并未收到过头台子村的山头承包申请,“针对报道,以及叶茂台镇镇政府的上报,法库县监察局将进一步对此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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