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8匪作案多起,下周受审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 实习生 王岚)棠下一酒吧老板遇美女相约,本以为撞了桃花运,前往赴约却是“眼前一黑”,掉进众绑匪设计好的绑架陷阱,不幸身亡。昨日,记者获悉该案将于下周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8被告人涉嫌多项罪名。
“红粉绑匪”色诱绑架
8名被告人中除1人来自广州外,其他均为湖南人。第一被告胡志明外号“明技骨”,23岁。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3月初,他因赌博欠了七八万块钱,便盘算着学别人“钓鱼”(江湖黑话,即绑架)弄点钱花。钓鱼总要有“饵”,胡志明说动自己的女朋友加入绑架团伙,诱骗“有钱佬”前来赴约。其女友李兰荣,化名“李莉”,她本是按摩女,靠着美容中心的工作,曾经认识几个“有钱的老板”。2004年3月11日,胡志明在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范阳大街租下一间房作为作案地。李兰荣将29岁的珠海人陈某锁定为目标。李兰荣说,“陈某在棠下开了一间酒吧,应该比较有钱。”李兰荣发挥美女攻势,多次约见。
肉票逃跑被勒死
3月11日中午11时,陈某应约来到冼村。李兰荣将他带到范阳大街的出租屋,陈某进屋后,李立即离开,事先埋伏在屋内的男人们一拥而上,持刀威胁、捆绑陈某,并蒙住了他的眼睛。几人将“冤大头”陈某身上的人民币、港币、日元通通搜刮干净。2小时之后,陈某的电话铃响,是其妻打电话前来。匪徒将刀驾在陈某的脖子上,逼迫其让老婆汇款3万至指定帐号。绑匪轮流看押人质陈某。直到凌晨4时左右,眼看胡志明等人都睡着了,陈某挣脱束缚,意图逃走。一绑匪发现陈的行踪,陈某在反抗过程中被几人勒颈、刀砍,最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死者陈某系被人勒死的。死了人,事情闹大了,绑匪草草收拾一番立即逃离现场。2004年3月至4月间,胡志明等4名匪徒(包括李兰荣)相继落网。
警方顺藤摸瓜一案又牵一案
警方审讯发现,原来胡志明早有前科,由此牵出另外一起砍人案件。早在2003年8月22日,胡志明就曾帮一个叫聂赛桃的妓女出头砍死了人。警方迅速将众涉案人员抓获。但经审讯后,警方像扯葫芦一样又扯出一个案子,涉案人员刘慧敏还牵涉另一起盗窃摩托车案。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将3单案件合并起诉,该案定于下周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绑架”,共找到
4,236,494
个相关网页.